中天又胜诉!邱议莹「唛离开」案20万免罚 NCC提再审遭驳回吞17败

中天新闻台于2018年时,报导民进党立委邱议莹主持造势求「大家不要离开」,遭NCC依裁罚20万元,去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中天胜诉,NCC又提再审,北高行近日再判决驳回。(中时资料照)

中天抗告成功!NCC连17败。(中时新闻网制)

中天再胜诉!中天新闻台于2018年时,报导民进党立委邱议莹主持造势求「大家不要离开」,遭NCC依裁罚20万元,去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中天胜诉,NCC又提再审,北高行近日再判决驳回。

根据判决指出,中天新闻台在2018年11月12日《1200午间新闻》节目中播出标题为「陈其迈回防大旗美,邱议莹『大家麦离开』打悲情牌」的新闻报导,其中报导内容提到「陈其迈还在台上,还没结束这场造势活动的时候,台下的民众已经走光光了」、「晚会还没结束…邱议莹哭腔喊『拜托别离开』民众不甩」。

NCC竟在2019年2月认定,邱议莹在现场喊的是「大家呒离开」,中天报导称是「大家麦离开」,违反事实查证原则且损害公共利益,依《卫星广播电视法》第27条第3项第4款裁处罚锾20万元。而中天提起行政诉讼抗罚,台北地院行政庭2019年12月判决裁罚撤销,NCC上诉,台北地院2021年8月更一审改判中天败诉,中天再提上诉。

而北高行在2023年1月认定,邱议莹于造势晚会中究竟呐喊「大家不要离开」或「大家没有离开」,经当庭勘验节目录影光碟后认定「难以辨明」,迳行认定邱议莹所述为「大家呒离开」,并以此裁罚中天,处分违法应予撤销,判决中天胜诉确定,NCC又提再审,北高行4月29日驳回。

法官驳回再审理由指出,原确定判决审查认定,再审被告(中天)有相当理由确言系争新闻所传播内容为真实,难认该新闻之制播违反事实查证原则,原确定判决并无适用行政诉讼法第125条第3项规定显有错误之情。

而NCC一直主张系争造势晚会与邱议莹言词之「真实情形」系「大家没有离开」,诉称再审被告未查证事实即制播系争新闻,并指摘原确定判决错误适用包括行政诉讼法等法规,犹属主观事实认定与法律见解之争执,既未具体指明原确定判决与司法院现尚有效之大法官解释、宪法法庭裁判意旨有何抵触,自非得谓原确定判决适用法规显有错误。再审原告提起本件再审之诉,难认有再审理由,应判决驳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