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声请再议被驳 恩恩爸提交付审判再遭驳回
恩恩爸不满提告政府官员过失致死等罪不起诉处分,向高检署声请再议又被驳回,向新北地方法院声请交付审判,被新北院驳回。(资料照)
新北市中和2岁男童「恩恩」因新冠确诊病逝,恩恩爸质疑新北市政府延误送医害死儿子,向市长侯友宜4名官员、新北市府提刑事诉讼与国家赔偿皆败诉。他不服检方针对过失致死等罪予以不起诉又声请再议被驳,再向新北地方法院声请交付审判,仍被裁定驳回。
恩恩爸提告,认为儿子恩恩去年4月月因确诊在家出现意识不清等状况,老婆不敢带他自行就医,向新北市消防局请求协助,侯友宜等人却因废驰督导所属机关与部属恪守中央主管机关颁布防疫规范、督促消防局与卫生局间建立紧急联络管道等职务,颁布不合中央的救护流程,延迟派遣介护车,使恩恩因病重死亡。
检察官认定,侯友宜等人行为应与恩恩的死亡有相当因果关系,但侯友宜等人并非实际处理恩恩送医第一线,而当时第一线的工作情况即使有不够周延或全面之处,亦属于有无行政或政治责任的问题,仍不宜率以刑责相绳,予以不起诉。
恩恩爸不满声请再议,也被高检署驳回,他向新北院再声请交付审判,但新北院以纵使紧急救护流程皆如恩恩爸所预期般顺畅,基于恩恩病情状况,仍难以避免恩恩死亡结果,认定侯等人纵有违反作为义务,也与恩恩死亡不具箱当因果关系与可归责性。
新北院以此认定检察官侦查证据资料未有违背法令、亦无违反经验或理论法则,不起诉处分与再议驳回皆属有据,驳回恩恩爸的声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