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检察官灵魂」詹昭书判囚10年 喊冤声请再审遭驳回
前检察官詹昭书2009年收贿被判处10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定谳,他入狱服刑后声请再审,台湾高等法院认为他的声请没有理由,裁定驳回。(本报资料照片)
前检察官詹昭书2009年收贿替温泉业者、污泥厂护航,2019年法院痛斥他「出卖检察官灵魂」,判处10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定谳,他入狱服刑后声请再审,声称冤狱很可怕会毁掉一个人,台湾高等法院认为他的声请没有理由,裁定驳回。可抗告。
詹昭书在2009年任职新竹地检署期间,收受温泉业者提供的昂贵汽、机车代步,并佯称能协助解决污泥厂围厂事件,利用自己轮值内勤之际,受理且主导案件侦办,借此索贿。
新竹地检署、廉政署据报后展开搜索,拘提詹到案,讯后将他起诉并求处重刑,但新竹地院却认定,证据不足证明詹昭书有利用职务,以欺骗手段让张姓、何姓业者陷于错误而交付财物,判他无罪。
经上诉后,高院、更一审都改判10年徒刑,高院更二审认定詹男收取业者的利益有对价关系,构成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他的行为令全体检察官蒙羞,将他判刑10年,经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詹声请再审,高院认为,他提再审的理由,是就原确定判决依法调查之结果,本于论理法则、经验法则,取舍证据后所认定之事实,并已经详为说明审酌之事项再重为争执其内容,不足认为他应受无罪、免诉、免刑或轻于原判决所认罪名之判决,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