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检座詹昭书二审逆转重判10年 法官斥涉贪出卖灵魂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竹地检署检察官詹昭书被控收贿替温泉业者污泥厂商护航,新竹地方法院一审判无罪,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大逆转,痛斥他贪小便宜、出卖灵魂,12日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改判10年徒刑

嘉义地检署检察官詹昭书被控在新竹地检署担任检察官期间,于民国94、95年间认识张姓温泉业者后,借用对方的重型机车不还、与对方餐叙不付款,甚至带小孩去对方经营泳池游泳时,也从未付款。

此外,张姓业者请求詹昭书解决相关抗争活动危机,詹被控利用一般民众不了解地检署内勤轮值状况,误以为他真的能主导案件侦办,进而为詹支付购买家具车辆款项,共计73万6740元。

全案在100年10月间,由廉政署报请新竹地检署指挥发动调查检方依贪污罪将詹昭书起诉,具体求刑9年,并建请法官宣告没收73万6000多元犯罪所得。新竹地院裁定150万元交保,检方不服提出抗告,詹昭书一度被羁押禁见。

新竹地院审理后,以收贿事证不足为由,判处詹昭书无罪,但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詹昭书行为已严重戕害检察官职务声誉,让全体检察官蒙羞。詹昭书遭羁押后,即被法务部停职至今,在一审获判无罪后曾声请复职,但遭检察官人事审议委员会驳回。

高院审理后认为,詹昭书从不付款的「贪小便宜行径,令检察官同侪蒙羞」,还诈欺钱财,「出卖检察官灵魂」,依贪污治罪条例的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刑10年、褫夺公权6年,追缴犯罪所得73万6740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