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检詹昭书收贿入狱10年 提告保律师证书遭法官打枪

前检察官詹昭书贪污遭判处10年徒刑,他入狱服刑后,法务部在2021年废止他的律师证书,他不服提行政诉讼,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他贪污遭判刑确定,依《律师法》应废止证书,驳回他的请求。(本报资料照片)

前检察官詹昭书被控在新竹地检署任职期间,收贿替温泉业者、污泥厂护航,2019年詹男遭判处10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定谳,他入狱服刑后,法务部在2021年废止他的律师证书,他不服提行政诉讼,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他贪污遭判刑确定,依《律师法》应废止证书,驳回他的请求。可上诉。

詹昭书在2009年任职新竹地检署期间,收受温泉业者提供的昂贵汽、机车代步,并佯称能协助解决污泥厂围厂事件,利用自己轮值内勤之际,受理且主导案件侦办,借此索贿。

新竹地检署、廉政署据报后展开搜索,拘提詹到案,讯后将他起诉并求处重刑,但新竹地院却认定,证据不足证明詹昭书有利用职务,以欺骗手段让张姓、何姓业者陷于错误而交付财物,判他无罪。

经上诉后,高院、更一审都改判10年徒刑,高院更二审认定詹男收取业者的利益有对价关系,构成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他的行为令全体检察官蒙羞,将他判刑10年,经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定谳。法务部也废止他的律师证书并命其返还该证书。

詹昭书不服提行政诉讼主张,律师法规定只有「废证」一途,无正当理由而为差别待遇,与宪法平等原则有违,且法务部处分违反正当程序原则,请求法院撤销处分,但北高行认为法务部处分认事用法均无违误,判决驳回詹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