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贪法官!收贿判毒贩无罪还养小三 最终判10年废律师执照

花莲高分院前法官林德盛,2006年审理曾姓男子贩毒案,他利用父丧收取曾的女友致赠的10万元奠仪,再将曾改判无罪,2019年最高法院将林判囚10年定谳(示意图,达志影像)

花莲高分院前法官林德盛,2006年审理曾姓男子贩毒案,他利用父丧收取曾的女友致赠的10万元奠仪,再将曾改判无罪,2019年最高法院将林判囚10年定谳,法务部在2021年废止他的律师证照,他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处分于法并无违误,判决驳回其诉讼。可上诉。

司法官学院23期结业的林德盛,1999年调任花莲高分院法官,因在外养女人、还到承审的贪渎案被告、前台东县长吴俊立的私人别墅与吴会面,遭公惩会决议撤职后转任律师,因贪污遭判决确定后,律师证书也遭废止。

2006年间,林承审曾男贩毒案,他经花莲警局刑事小队长王文俊介绍,认识曾的女友,林适逢父丧,江女以奠仪名义交付10万给他,林于是将曾在一审遭判10年部分改判无罪,并在宣判前将评议结果泄漏给江女。

但该案遭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后改判8年定谳,曾在2010年逃到大陆,2012年死亡,江女不满花钱仍家破人亡,于是告发林德盛收贿的恶行。

林被控泄密在遭判刑1年确定,入狱服刑。贪污部分,一审认定共收贿62万元,将他判刑12年,高院更一审计算后认定奠仪的10万元是贿款,改判10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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