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庭上讲「像泼妇一样」遭诉 法官判无罪

一名女子不满在法庭上遭对造律师辱骂「泼妇」,愤而兴讼提告。(本报资料照)

陈姓律师遭检方起诉指控,在台湾高等法院民事庭上担任辩护时,指对方当事人像泼妇一样,涉犯公然侮辱罪,但台北地方法院认定,陈男只是因对方插话打断,才说「这里不是市场,不要像泼妇一样」,没有贬损人格的故意,判决无罪。可上诉。

台北地检署指控,陈男担任卓女的办护人,与王女间拆屋还地等民事诉讼,去年1月14日下午3时许,高院民事庭进行言词辩论程序时,陈男以「确实是事实,她像泼妇一样」等语,辱骂王女,贬损王女的社会评价及人格尊严。

北院勘验案发当天的法庭录音内容发现,陈男是说「这里不是法...这里不是市场,不要像泼妇一样」,此话并非针对王女,且「泼妇」一词为抽象谩骂,陈男所言也非检方起诉所指控,「以泼妇一样等语,辱骂王女」。

北院指出,从整体客观情状来看,陈男在审判长法官询问而以律师身分,就王女所提之反诉表示意见时,经王女插话打断,才告以「这里不是市场,不要像泼妇一样」,是对她插话表示不满并制止,纵或用词尖酸,尚难认有直接贬损人格评价之故意,判决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