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小男师染爱滋 与男友无套口爱遭诉 法官判无罪关键曝

一名曾任国小教师的男子被起诉,明知被诊断出患病,同时也在医院进行长期治疗,却隐瞒自己的病情,与另名男友人在自家住处进行「无套口交」,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判决无罪。本报资料照片

一名曾任国小教师的男子被起诉,明知被诊断出患病,同时也在医院进行长期治疗,却隐瞒自己的病情,与另名男友人在自家住处进行「无套口交」,一审依隐瞒而与他人进行危险性行为,致传染于人未遂罪判刑1年5月,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判决无罪。检可上诉。

更一审函询台大医院依被告服用抗爱滋药物、取药频率等服药状况,就2017年5月22日至24日期间,他与未感染HIV之男性分别为口交行为,评估其于医学上是否有造成对方感染HIV之可能为鉴定,经鉴定结果认为,在医学上并没有造成非爱滋病毒感染者感染爱滋病毒之可能。

合议庭认为,被告的行为与法律规定,医学上评估『可能』造成人类免疫缺乏病毒感染之性行为之危险性行为范围之要件不符,因此改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