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铁路警无罪 吕秋远曝判决关键:不是法官爱怎么判都可以

刺杀铁路警察的郑姓男子,因「精神问题」一审被判无罪,50万交保。(中时资资料库)

铁路警察李承翰,在台铁列车上处理郑嫌补票问题,遭郑嫌持刀刺死殉职,一审宣判郑姓凶嫌无罪,谕令50万交保。这样的判决结果引来各界不满,不过律师吕秋远也点出法官判决结果的依据,认为政府应要解决根本问题。

吕秋远在脸书表示,许多人质疑杀人为什么无罪,所以伪装自己有精神病,就杀人吗?其实,整个判决结果取决于精神鉴定,「不是法官爱怎么判都可以,自由心证没这么了不起。」

根据刑法第19条第1项规定,「行为时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者,不罚。」若行凶时因罹患思觉失调症,导致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可能依法认定没有责任能力而不处罚。

吕秋远指出,这份判决的基础,就是鉴定被告精神状况的机构,认定他在行凶时,并没有辨识自己在做什么的能力,并非平常有精神病就不用罚。

在这个案件里,吕秋远说,法官依法与鉴定报告来下判决,是需要勇气的,很容易就会被当作辱骂的对象,其实判死刑容易多了,干嘛去激起众怒?「这就是法律与人民法感情的差距。」

吕秋远说,此判决会引起恐慌的原因在于,民众不会去了解刑法第19条是什么东西,而是直觉想到,为什么杀人不用判死刑?若出门遇到类似的状况,该怎么办?

政府是否尝试想要解决这样的差距,或是只能让辩护律师被骂黑心、法官被骂恐龙?吕秋远提出多项质疑,坦言面对这个判决,民众不爽是一定的,但政府不是把责任丢给法院就好,而是应思考民众不爽的根源在哪。

吕秋远表示,大部分的人只希望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政府若不能在这个判决里,认真思考往后的法律、预算、人员执行要如何避免或减少这种悲剧,那就是让民众继续讨厌司法,而悲剧也会继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