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秋远/豪宅谁能入住?法院判决前不是你说了就算

南港豪宅开会决议,拒绝社区承租户的8名电竞选手入住,理由为「电竞选手会吸毒、打架生事和令大厦治安转坏」。(图/翻摄自Google Map)

「电竞选手是会吸毒、打架生事和令大厦治安转坏的社会渣滓。」

据说这句话出自于TVBS采访某社区管委会时,管委会对于「电竞选手能不能住在社区里」的答复。管委会是否有这么说,无从得知,但是倘若是真,在他们眼里,大概只有住在帝宝的人够资格当他们邻居而已,其他贫民应该都会让房价下跌,而且让社区风气败坏、影响社会安定

讲这种话可以一笑置之,但如果根据这种话来限制有使用权住户居住,恐怕就已经违法基本上,住在公寓大厦里,专有部分所有权人本来就可以自由使用,只有共有部分才可以由区分所有权人会议(住户大会)制订约定使用。白话文来说,「林北房子,爱怎么用就怎么用,关你们屁事?」但是现在这个社区的住户大会,竟然对电竞选手租房子,要求各种苛刻条件,包括「访客不得留宿」、「不得多于3人同时使用健身房」,最后甚至要取消选手们入住大厦的权利

基本上,只要符合使用执照与住户规约规定,专有部分本来就是想怎么使用都可以。换句话说,我买了房子,只要依法律规定使用,所有权、使用权都应该受到法律保障。管委会现在不让电竞选手合法进驻,所使用的方法,就是透过住户大会,不断的以新规定的方式,刁难住户,甚至表决不让他们进门。他们认为,这就是所谓的住户规约,住户们应该共同遵守。

可是,高贵的住户们,规约只能作为请求权的依据,不能直接自己开罚,只能要求主管机关或是法院处理,由法院来判断谁对谁错,如果自行处理,导致对方生命财产上的损失,还要负损害赔偿责任或是刑事责任。举例来说,住户大会可以在规约里约定不能养猫狗(这是恶法,但确实有规定),如果养猫狗,要处罚三万元,而有住户真的养猫狗,也是要到法院提告,由法院认定规约是不是合法,又不是住户大会想罚就可以罚。

不然住户大会如果通过规约,有小孩不能入住,因为很吵;有老人不能入住,因为会死;有病人不能入住,因为危险;有孕妇不能入住,因为不方便,这些都会影响房价,难道这是合理的吗?我们难道可以假设,有人入住以后「可能」很吵、「可能」出入复杂、「可能」制造噪音,所以我们不让这些「有人」进入?当然不能。

那么,到底什么情况下才可以把住户赶出去?

第一种情况,积欠管理费达到房价的百分之一;第二种情况,违反建物的正常使用,或其他住户的重大权益;第三种情况,违反法令或规约,情节重大。在这三种情况出现后,要先促请改善,三个月都没改善,就可以经由住户大会表决,要求迁离,还要诉请法院判决,三审定谳以后才能依法执行。

请问现在想入住的电竞选手,究竟违反哪一条?他们还没入住,何来影响住户的重大权益?何来积欠管理费?何来违反法令规约?还是这些高贵的住户们,都有预知能力,已经知道他们未来「一定会」影响住户?而且,在没有经过法院判决之前,怎么可以禁止住户合法入住?

不就是高贵住户们的心态,认为电竞选手就是「吸毒、打架生事和令大厦治安转坏的社会渣滓」。如果是过去黑白种族隔离时代,或许这种偏见还可以蒙混过关,可是瑞凡,我们回不去了。现在犯罪率最高的社区在哪里,难道高贵住户们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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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秋远,硕博士毕,宇达经贸法律事务所执行合伙律师原文刊载于作者脸书,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