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秋远/你跟丈母娘的距离 不是房子 而是没钱

时下流传一种说法,付房租的钱不如拿去缴房贷,但买房真的有必要吗?(图/视觉中国

吕秋远宇达经贸法律事务所执行合伙律师

有句广告台词是这样的:「你和丈母娘距离,只差了一间房子。没房叫阿姨,有房叫妈妈。」所以,看起来,好像买房子是必要的。但是,这就跟人家问你,你想跟金城武还是彭于晏结婚是一样的道理,重点在于人家要不要跟你结婚,而不是你想不想跟他结婚。没钱,谈什么要不要买房子?这不是意愿问题,而是能力的问题。

事实上,买房这个问题在中国古代就已经存在了。南北朝时代,有个人叫做蔡廓,在开封盖一间房子,市价估计大概是50万钱;王琨,买了一间房子,也花了130万钱;甚至在北魏建都洛阳时,有官员购买房子,竟然花了上千万钱之多。当年买房,平均的坪数大约100坪上下,花这么多钱,应该可以称之为豪宅。而《南齐书》记载,当时过半数民众薪水不满3000钱,所以这些人大概是买不到房子的,只有富商豪族可以买得起,可见贫富差距之大,竟然让北魏、南齐的过半人口只能望屋兴叹。

这样有平衡一点吗?并不是现在才有买房子的压力,只是说过去没有银行承办房贷这种东西,要买房子,只能给现金,没办法贷款,所以古代没有屋奴,只能租房子。但是如果开放房贷业务,当时的屋奴肯定不会比现在少。

所以,如果真的手上有点现金可以付头期款,要买房子吗?

▲房贷多数达20年以上,形同长年背负庞大债务压力。(图/unsplash)

有一种说法是这样,如果付房贷的费用,等于房租或甚至是高于房租一点而已,在量力而为的前提下,可以买下房子,除了可以当作存钱外,起码不会被房东驱赶,未来房价高涨的时候,也可以赚一笔,甚至房子越换越大,而租房子就等于是在帮房东付贷款,不是吗?

这种说法,在台北市新北市某些区域,基本上是正确的。不过这件事是这样,如果因为付了房贷以后,让自己的生活就此绑在沉重的房贷压力下,一次就要20年以上,这样的意义究竟在哪里?

我的意思并不是一定不要买房子,而是不要在庞大的贷款压力下买,毕竟一买就是20年,除非是像韩总一样,可以让台肥愿意借钱给他,否则一旦失业,就得要处分房子,选总统还会被骂,何必这样?况且就民法的规定来看,租房子的好处在于,修缮、房屋税、土地税都由房东负责,如果不想住,租约结束后随时可以换。至于房东赶房客这种事,除非不缴租金、破坏房子,否则现在好房客也难找,房东干嘛没事把金主赶跑?

一定要买房的思维,其实源自于中国的古老观念,「一有便田好产,可买则买之,勿计厚值。譬如积蓄一般,无劳经营而有自然之利,其利虽微而长久,人家未有无田而可致富者也。」因此,每个人都想买房致富,或退休以后收租,况且老了也怕没人租房子给自己。

然而,这些问题都可以用钱来解决。人生的自在度,并不取决于有房子,甚至没有房屋贷款的时候,自在的程度更高。退休以后,靠的是钱,不是房子。老了以后,如果没钱,房子只能住,银行还不肯抵押贷款给老人;但如果有钱,钱能用,还能租房子住。从少子化与台北市、新北市的空屋率来看,往后房子有没有人买,都是个问题,干嘛给自己制造更多的问题?

其实,你跟丈母娘的距离,不是房子,而是没钱。倘若没钱,租房、买房,都一样痛苦。关于房子,钱不是问题,问题都是没钱,希望施主可以理解这番微言大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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