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保育自治条例未通过 石虎的未来又该何去何从?

苗栗县政府日前投票以多数决通过反对「石虎保育自治条例」。(图/翻摄陈吉仲脸书)

张简祯娟/学生

最近社会上讨论的最沸沸扬扬的话题,莫过于是苗栗县政府投票以多数决通过反对「石虎保育自治条例」,事实上这是一个突然兴起的议题,也是一般大众不太熟悉内容,条例未通过后,国民也开始关注、深入了解石虎。那究竟什么是石虎?石虎保育自治条例又是什么呢?为什么条例未通过这件事又如此令人嗤之以鼻?

我们先来探讨一下石虎这个动物。石虎是种小型猫科动物,原产地位于东南亚和印度次大陆,是肉食性动物,捕猎很多小型生物,包括哺乳动物、两栖动物、蜥蜴鸟类昆虫、蛇,所以石虎在早期也被人类视为是有危害性的生物,因为牠曾经吃了家畜

上百年前,石虎其实遍布全台各地,台湾原来存在着两种猫科动物:云豹和石虎,但在近年学者认定云豹已经走上灭绝之路,因此石虎就成为台湾仅存的野生猫科动物。但到了现在,除了浅山栖地的大量开发,狩猎山产交易亦推波助澜,使得石虎分布区域日益紧缩、数量渐渐减少,目前大约只剩下500只左右,并在 2008 年被列为第一级的濒临绝种保育类动物!而苗栗县目前也是石虎被发现最主要的区域,所以县政府也将石虎视为「吉祥物」!

石虎目前濒临绝种的因素有很多,包含因为被人类涉猎并杀害,还有因为栖息地位于低海拔、浅山地区,而这些地方也开始被政府与企业进行土地开发后导致减少,也因为人类开车驶入石虎栖息地附近道路致使车祸发生,种种原因都使得石虎正面临消失的危机!越来越多人开始意识到石虎保育的重要性,而上段内容也有提到苗栗县是台湾最多石虎的区域,「苗栗县石虎保育自治条例」也随之被提出。

而在2019年6月4日,这项草案进入二读程序,最终以反对票25对上赞成票9的结果遭退回,这样的结果不仅让人民痛心又愤怒,同时也不禁纳闷,苗栗县政府将石虎视为吉祥物,甚至推出了各种有关石虎的周边商品,利用牠来增加观光财,难道却连保护牠都不肯?

其实苗栗县政府在去年盖了一个生态公园,想用它来进行所谓的保护石虎,让石虎有地方可以栖息,但事实上石虎根本无法在里面活动,因为它就是个光秃秃的人造水泥公园,别说是石虎了,就连人类想进场意愿应该也很低!卓兰镇公所也在2018年12月26日宣布停工。

而保育自治条例的内容是什么呢?是因为会危害人类所以才要反对吗?

本次「苗栗县石虎保育自治条例」中,其实仅仅规范在开发前先咨询相关专家、经过更严谨的生态评估,确保在最低干扰石虎生存的状况下兼顾保育和开发。条例中,没有要求砸钱设立保护区、没有规定不能开发、没有规定任何罚则,甚至积极辅导奖励友善环境的开发,本质上可以说是个仅「宣示保育决心」的自治条例。唯一会危害的部分,就是主要限制开发对象是针对「县政府」的开发案!所以苗栗县长徐耀昌也公开表示「现阶段」不会考虑三度送审保育条例,更强调,「有时候动保人士,反而是阻碍我们营造友善环境的元凶。」

看到这里,真的会不禁令人怀疑,难道进行一些伤害动物栖息地的开发,与建设不必要的设施,真的会比直接保育牠们更为重要吗?回归到把石虎设为吉祥物却不保护牠们这个可笑的事情,回头看看苗栗县内各大小的选举文宣品,几乎样样都印上石虎的样貌!在我看来,石虎保育问题真的是件重要的事,而该则保育条例背后代表的,是台湾公部门有意识地挺身而出,保护台湾地方上的稀有动植物;换个方式来看,一旦石虎保育成功,地方上的文创商品、农业行销,都可借此输出,「回过头来,保护石虎、保护环境,不还是回归到我们人的身上吗?」,那政府、县民、甚至是国民,何不尽力去保护牠们呢?

这个问题真的需要每个人都要好好思考!生态保育绝对不是经济发展障碍物,在一昧追求「现代化」的过程中,回头检视地区性的经济产业、社会文化与生态环境,并从中找到自身优势,发展出具当地的特色,我认为这样才是一个地区的永续发展之道。而现在我们也只能期许,在石虎待的最后一个城市-苗栗县,能够意识到什么才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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