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美丽华舞厅命案 凶手判17年

高雄美丽舞厅斗殴杀人案,高雄地院依杀人等罪判持刀行凶的主嫌林瑞鸿17年,另8名被告非刻意聚集闹事,全数无罪,皆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2020年7月高雄市美丽华舞厅前酒客斗殴造成1死1伤,让行政院长苏贞昌震怒,还害时任市警局长李永癸遭拔官,主嫌林瑞鸿被逮后一度辩称「人不是他杀的」卸责,但高雄地院依监视器画面,认定林男持刀行凶,依杀人罪等判17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去年7月10日凌晨,林男先带着小弟在小港区店家砸店,接着相约到美丽华舞厅消费林男载潘女抵达,将车交由泊车小弟时,在门口遇上死者李姓男子一行人正准备离去。

林男当时认为李男一行人中有人瞪他,双方不但互呛,还在舞厅外上演大乱斗,混乱中林男突然拿出折叠小刀划伤敌对阵营张姓男子上臂,接着冷不防直接往李男胸、腹部猛刺3刀,当场造成李男气胸大量出血不治。

员警到场处理时,林男还故意向员警谎报假名「林建辉」,趁前往医院医治跳窗逃逸,还打算与潘女共同逃亡。最后因盘缠用罄、逃回住处警方逮获。林男一度辩称,作案用的凶刀是从李男阵营人士身上抢夺而来,还强调自己是「正当防卫」,否认杀人。

不过,检方从死者伤势判断,林男根本不是自卫,而是刀刀刺向李男胸、腹重要脏器,导致李男当场死亡。检方也怒斥这场街头砍杀大乱斗对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危害,对一般民众是不良示范,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法官认为,舞厅监视器已清楚拍下林男行凶过程,依伤害、杀人罪判他徒刑17年。另被依妨害秩序罪起诉的8名被告,法官认定他们并非刻意聚集闹事,判无罪,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