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雙警命案 凶手一審判2死刑
台南地院指出,林信吾购刀时起,即预设要以利刃与他人一决生死之意,且依他犯案情节及砍杀手法,均可认定他杀害两名员警手段实属「情节最重大之罪」。图/本报资料照
林信吾去年八月廿二日凌晨带弹簧刀及空气枪,在台南市赤崁街偷机车,凃明诚、曹瑞杰获报展开搜寻,同日上午在安南区台江大道附近,由凃先下车进入附近草丛找到失窃机车,同时通报曹窃车已寻获,此时躲在墓厝后方的林听到凃、曹对话,拿弹簧刀砍凃十七刀,再夺取警用枪弹,待曹驾车赶抵,又持枪朝警车开六枪。
曹瑞杰从警车脱困后,趋前查看凃明诚伤势,林信吾此时再持弹簧刀砍杀曹瑞杰卅八刀,最终两警伤重送医不治。林信吾律师团主张,林有重度酒精使用障碍症,导致其辨识其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而行为能力明显减损。
法院认为,林信吾与员警搏斗过程中,短时间造成两位员警丧命,犯案时辨识现场能力、意志行为控制能力,均与一般人无异。且林案发后还在现场搜寻枪弹、冷静清洗血迹,再辗转搭乘不同交通工具逃亡,并无辨识能力缺损或降低情形。
台南地院指出,林信吾购刀时,即预设要以利刃与他人一决生死,依犯案情节及砍杀手法,可认定杀害两名员警手段属情节最重大之罪,他犯后虽坦承犯行,但仅消极认错,未尽力填补被害人家属损害,难期待有再社会化可能。
凃明诚二姊说,她相信台湾是法治社会,审判结果与后续执行,不会受外力有所偏离,正确的事情或许困难,但总需要开始,「我们活着的人就是关注后续执行的过程」。曹瑞杰的叔叔说,这结果不是理所当然,而是一定会是这个判决,「我们两家拒绝林信吾道歉,林必须为他的行为负责」。他希望这个判决一直延续下去,「这个判决不是迟来的公平,而是一定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