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割頸案 2少年凶手分判9年、8年
新北市割颈案导致杨姓少年身故,新北地方法院依杀人罪判行凶的郭姓少年、教唆的林姓少女各9年、8年徒刑。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杀人后有悔过就可以轻判,但他们却没给我儿子任何机会。」杨姓国中生的父亲痛批青少年犯再大过错都有法律保障,原生家庭问题、犯后表现良好、将来可以教化、犯后精神障碍都能成为轻判理由,「这样判决谁能接受?」
杨父另提民事诉讼向郭与林女及其父母提出连带求偿扶养费、精神慰抚金二一七七万元,法院审理中。郭父昨到庭听判,受访时对被害人家属表示抱歉,称儿子比较爱玩,事后很后悔,服完刑回归社会后希望能弥补过错。
去年十二月廿五日中午十二时许,林姓女国中生至邻班找熟识女同学聊天,杨姓男学生质疑「妳又不是我们班的,怎么可以进来?」要求离去,林女气甩教室门离开后,要求同校郭姓「干哥」帮忙出气。郭气冲冲到杨的班上,双方口角后,郭持预藏弹簧刀猛刺杨的颈部、胸口多刀,杨大量失血当场失去呼吸心跳,送医经叶克膜急救,隔天仍不治。
郭姓少年与林姓少女遭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检警查出郭姓少年在案发前刚离开少观所,平时与林女混迹宫庙,自称与天道盟、华山会熟识,在校内行径嚣张。少年法庭调查近三个月后,将二人依杀人罪嫌移送新北地检署侦办,检方侦办廿七天,于今年五月九日依杀人罪嫌起诉二人。
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审理认为,二少年因误认暴力得以解决纷争之偏差观念,在本不应有任何暴力发生的校园内发生暴力案件,严重危害校园安全,且造成被害人宝贵生命消逝,产生永远无法抹灭之巨大伤痛,虽检察官及被害人家属均请求从重量刑,但未成年符合刑法减轻其刑之适用,加上二人于少年观护所期间分别经多次咨商、晤谈已渐能觉察而反省自身之过错及不当言行,有必要借由较长期机构矫正处遇方式加强、调整二人身心状态健全,并教育及导正偏差观念与行为,分别判刑九、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