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颈案 干哥一审判9年 干妹8年

新北国中割颈案9月30日宣判,少年法庭判处加害少年9年、少女8年徒刑。国教行动联盟声援受害人父亲继续上诉,并要求修改《少年事件处理法》,建立少年再犯与致命风险评估机制。(刘宗龙摄)

新北市某国中去年底发生郭姓国三生与「干妹」林姓少女在校园内杀害杨姓同窗,震惊全国。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9月30日一审宣判,郭、林在少年观护所经多次咨商,已渐能反省其过错及不当言行,需教育、导正,量处郭9年、林8年徒刑。杨父泪崩直呼无法接受,新北地检署亦认为量刑过轻,会提出上诉。

检方调查,2023年12月25日,林女至杨姓同学班上找朋友,因大力甩门,遭杨制止后心生不满,找同校「干哥」郭姓少年等人聚集在杨的教室门口呛声,郭殴打杨,并从口袋拿出弹簧刀,郭与林的友人欲拦住郭,林却呛友人「滚」,郭持刀刺杨7刀,林还补呛「给他死」,杨隔日不治。

虽然郭、林否认杀人犯意,但检方认为事证明确,依杀人罪起诉2人。法院指出,郭、林因误认暴力得以解决纷争的偏差观念,在不应该有暴力发生的校园内杀害同学,严重危害校园安全,造成被害人生命消逝,检察官与被害人家属均请求从重量刑。但法院认为2人在少观所期间经过多次咨商、晤谈后,已渐能觉察、反省其过错及不当言行,仍需时间学习调整,考量司法院先前类似案例,有必要借由长期以机构矫正处遇的方式,调整2人身心状态,并教育导正偏差观念与行为,加上2人未满18岁依法减刑,量处郭9年徒刑、林8年徒刑。

杨姓少年另有一位未成年的姊姊,杨父昨在医院陪女儿开刀,无法到庭聆听独子遇害的宣判结果,由民代协助以视讯向媒体表达哀恸的无奈心情。

杨父痛批「我完全无法接受!」司法完全向加害者倾斜,《少年事件处理法》对他们太过于宽容,「台湾法律已死,杀人判得比贪污还轻,难道司法认为人命不值钱?」

杨父指摘郭、林「凶残至极、不知悔改」,谁能保证他们重返社会后,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隐忧?说到激动处一度泪崩,「我受不了,哪有人这样判?我儿子的公平都不知道要去哪里找?」直呼《少年事件处理法》应该是保护犯小错的人,而非一视同仁,犯了大错仍不知悔改,为什么可以受到法律保护?

杨父沉痛地说,若杀了人可以找任何理由轻判,是否告诉平民百姓台湾是可以任意杀人的地方?已跟律师讨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