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新北国三生割颈命案 「干哥干妹」涉杀人一审判决出炉

▲新北杨姓国三男学生在校内遭同学割颈身亡,受害者父母(戴帽者)认为涉案的「干哥干妹」是杀人犯、「根本毫无悔意」。(资料照/石一佑提供)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新北市去年(2023年)底发生国三男学生在校遭同学刺杀身亡悲剧,引发大众关切与挞伐,涉持刀行凶的郭姓干哥与惹起事端的林姓干妹,被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裁定收容、羁押禁见至今,新北地检署起诉2人涉犯杀人罪嫌,郭男坦承持刀刺死被害人,林女不认罪,少年法庭密集审理4个月,今(30日)判决郭9年、林8年,可上诉。

新北院提供简要判决理由指出,法官认为检察官起诉事实属实,起诉法条亦适当,本案「干哥干妹」共同犯杀人罪,依《刑法》第18条第2项「14岁以上未满18岁人之行为,得减轻其刑」规定减刑。

本案发生于去年12月25日中午12点多,就读新北市某高中附设国中部三年级的15岁林姓少女,到同年级杨姓男学生班级找人聊天,被杨男要求离开以免打扰其他同学午休,林女不爽被杨男说了一句:「妳又不是我们班的!」转头跑去找同年级的郭姓「干哥」诉苦。

▲校方布置追思小站,让师生写追思文、折纸鹤给枉死的杨姓男学生。(资料照/记者戴上容翻摄)

郭男找杨男理论替「干妹」出气,双方一言不合,郭男涉持预藏弹簧刀朝杨男头颈等处狂刺10刀,因事出突然,在场师生都来不及阻止,杨男大失血倒地,送医抢救34小时,隔天(26日)晚间仍回天乏术。

此事震惊校园、家长与社会大众,不少人自发到校门献花哀悼枉死的男学生,校方也在校园布置追思小站,让师生写卡片纸条、折纸鹤悼念逝者、抚慰生者。

▲新北国三生遭割颈案追思音乐会上,遇害男学生的父亲悲叹「法律保护犯罪者」!(资料照/记者许敏溶摄)

杨父不舍儿子赴校上课竟变成赴死,今年(2024年)1月25日在儿子告别式上泪眼控诉「教孩子维持正义错了吗?」并当场朗读声明要求「杀人偿命、速审重判!」期盼用儿子血淋淋的教训,唤起大众关注重大刑事案件的机制。

涉行凶的「干哥」被移送新北地院少年法庭,经法官先后裁定收容、羁押禁见于台北少年观护所至今。「干妹」原被责付家长管教,却频脱序PO文呛外界「你们这些人根本不懂事实真相,我也没有教唆杀人」、「我未成年法律会保护我」,还抱怨「因为这件事我爸已经断了我零用钱」等语,引起更多反感。

▲新北国三男学生在校内遭同学割颈枉死,震惊社会,许多民众自发到校门口献花哀悼。(资料照/记者陆运升摄)

网友肉搜这对「干哥干妹」个资PO网打抱不平,新北院点名社群平台应「即刻下架」这类贴文、喊话网友勿转传「以免触法」,反而激起公愤、痛批司法角色错乱等,「孩想陪你长大」等家长团体更要求修订《少年事件处理法》。网红「小商人」在美国纽约时代广场买电子看板广告、公布「干哥干妹」照片,还有人在新北市五股区悬挂外墙广告、疾呼「人神共愤、法不容」,已被拆除。

接着又传出「干妹」买新手机,涉私讯目击命案的同学企图串供,被人截图举发,警方报请法官核发搜索票,今年1月4日依《少年事件法》新制,约谈「干妹」查扣新手机做数位鉴识,取得通讯对话证据后,隔天(5日)由法官先后裁定「干妹」同样收容、羁押禁见于台北少年观护所至今。

少年法庭调查认定「干哥干妹」构成《少事法》所定「犯最轻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都年满14岁,今年3月21日裁定2人移送新北检刑事侦办,检方今年5月9日起诉「干哥干妹」均涉犯杀人罪嫌,移回少年法庭审理。

法官考量郭男冲动控制能力不佳,林女守法意识薄弱,本案危害社会治安与校园安全非轻,审理期间透过少年调查官与观护所持续晤谈、辅导,也例外准许2人与祖父母、父母及法院少年保护官、学校辅导人员及社工接见通信,借此稳定2人情绪。

此外,法官指定少年调查官协助被害人家属,除告知少年事件处理流程及《少事法》相关规定,也安排开庭事宜、代为转达意见及针对家属对案件及庭讯过程的疑问适度说明,减轻被害人家属于程序进行中所生的不安焦虑等负面心情。

至于后续民事赔偿责任,因「干哥干妹」未成年、法定代理人须负连带责任,但杨父曾说,「干哥干妹」和他们的父母早已脱产、没有赔偿能力,「我们只能求偿无门」。「干妹」家人表示,案发后被网友肉搜、连夜搬家又丢了工作,甚至只能躲在车上度日,到处流浪很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