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颈案干哥干妹一审宣判 卫福部:令人难过「我们不要放弃他们」
▲新北市国三生割颈案,法院今宣判行凶的郭男判刑9年、教唆的林女判刑8年。(图/记者戴上容翻摄)
记者洪巧蓝/台北报导
新北市国中校园割颈案震惊社会,新北地院少年法庭今(30)日宣判,涉案「干哥」郭姓少年与林姓少女分别遭判处9年徒刑与8年徒刑。卫福部保护司司长张秀鸳今回应,就本案件,不管是家庭、社会、学校教育,可能都仍有漏接的地方,导致今天孩子作奸犯科,有9年、8年刑期,都是让人很难过的事,也感到相当遗憾「我们不要放弃他们」。
张秀鸳今日受访表示,作为儿少主管机关,因为孩子的未来还有很多发展与可能性,因为他成长过程不管是家庭、社会、学校教育没有到位,导致今天作奸犯科,有9年、8年刑期,都是让人很难过,站在家长立场难过,站在社会发展、孩子的未来,也觉得相当遗憾;对于被伤害的杨姓学生,更会觉得他的遭遇不是我们乐见。
张秀鸳强调,不管是被害人还是行为人,站在政府机关立场,要去思考,家庭、社会教育、学校教育,有没有哪些环节可以多加努力。行凶少年与少女,已经有行为偏差,但仍然需要需要与社会的连系,诸如法治教育和情感教育「我们不要放弃他们」。而不管被害人或者行为人家庭,政府都会给予更多协助。
整起案件始于林姓少女因不满杨姓少年,教唆「干哥」郭姓少年动手伤人,郭持预藏的弹簧刀猛刺对方颈部10刀,导致杨姓少年伤重不治,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密集审理4个月,今(30日)判决郭9年、林8年,可上诉。
相关判决挨批有轻判杀人暴行之嫌,不过判决理由指出2人适用未成年人减刑事由,且审理期间「已渐能觉察而反省自身过错及不当言行」,希借由较长期的矫正处遇,导正2人偏差观念与行为,本案可上诉高院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