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是为判所有坏人死刑 吕秋远说现在该做这10件事

内湖女童遭割喉,你「支持杀小孩唯一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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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景玉步出派出所时,遭大批愤怒民众殴打。(图/记者李毓康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内湖4岁女童断颈案震惊社会,凶嫌王景玉讯后要步出西湖派出所,遭大批愤怒民众包围。律师吕秋远表示,「不是每个杀人被告,都一定会判死刑」,法律设计并不是所谓的单纯保障坏人,更不是单纯为了把所有坏人都判死刑,虽然是由法官考量后作决定,但还是恳请大家现在可以做到以下这10件事情

吕秋远在脸书PO文表示,他接获读者来函询问,又发生小孩割喉事件,「为什么我们的法律不能让杀人的人死?为什么要保护他们?那无辜的小孩呢?谁保护他们?我们父母真的不能做什么让政府和法律来正视这个问题吗?觉得这世界好恐怖。」

吕秋远解释,根据现行刑法规定杀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3种刑度,但是具体如何判决还是要由法官决定,「不是每个杀人的被告,都一定会判死刑,要从动机手段、犯后态度、赔偿与否等等做判断」,且目前刑法19条规定,如果在犯罪时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导致不能辨识行为违法或欠缺辨识能力时,可以不罚;显著降低时,可以减刑,但「恐怕不是简单的用自己有精神疾病做为抗辩,就可以骗过法官。」

▲女童割喉案震惊社会。

吕秋远指出,法律设计并不是所谓的单纯保障坏人,「更不是单纯为了把所有坏人都判死刑」,更何况坏人的定义很难界定审判过程中,由法官考量所有的因素后做决定,这是目前我们不满意但也只能接受的情况,但不能说法官没有判处某人死刑,就说法律只保障坏人,「所以,我恳请你可以做到这几件事情。」

吕秋远举出10项民众可以做到的事情,其中包括不要转载任何的图片、电视画面,毕竟这些都会制造恐慌与难过;如果心情不能平复,就暂时别看任何媒体;请不要叫废死联盟踹共,人不是他们杀的,不是因为呼吁废除死刑,才有随机杀人案发生;不要污名化任何群体,精神障碍与犯罪没有直接关系;保持信任别人,这是偶发事件;多关心别人,这是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如果有媒体去打扰女童的父母亲,请拒看拒听;被告会不会判处死刑,不需要现在揣测;不要株连九族成年人要对行为负责,而不是父母代为受过;最后,回家时,请拥抱你身边的人。

▼王景玉引发众怒,大批愤怒民众在派出所外等候。(图/记者杨佩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