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込伸打假球案 中华职棒没资格求偿败诉定谳

▲ 签赌害职棒接二连三票房垮。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兄弟象队前日籍总教练中込伸操控球员假球,刑事部分被依诈欺罪判刑定谳,中华职业棒球大联盟不满商誉重创求偿2亿1000万元,最高法院认定中职并非诈欺被害人,判决败诉定谳。

根据法院25日公布判决,中职主张,中込伸从2005年起配合「雨刷不法绑球集团,以「打假球真诈财」手段说服或胁迫球员配合打假球,重创中职形象、商誉及信用,导致广告收入及厂商赞助大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求偿新台币2亿1000万元。

中込伸否认侵害中职名誉,辩称中职并非犯罪行为被害人,也未举证受到损害。一审判决中职败诉,案件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中込伸刑事责任部分,台湾高等法院依诈欺罪判处1年8月徒刑,缓刑4年确定,并应向公库支付180万元。

高院合议庭根据刑事判决,认定假球案被害人是遭中込伸打假球诈骗赌客,中职没有资格求偿;至于中职广告收入及厂商赞助大减是假球案衍生的效应,判决中职败诉,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