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建会主委盛治仁告梁文杰等人毁名誉 求偿败诉定谳

文建会主委盛治仁,认为台北市议员梁文杰作家冯光远蔡协崇3人,5年前公开指他执行建国百年晚会预算案「官商勾结」,他愤而提告求偿,最高法院认为,梁文杰的人对可受公评之事评论、没有侵害名誉,今日判免赔定谳。

另外,3年前冯光远在他个人部落格刊登文章,批盛治仁是 「这不知所云的人渣公务员」,刑事部分,冯被判处拘役20日可易科罚金确定,前年他拒交罚金入狱服刑20天,民事部分,最高法院判冯男须赔偿30万元确定。

这起案件导因,2011年间,梁等3人分别以召开记者会撰文漫画方式,指盛治仁执行建国百年晚会预算案,「到处弄」、「内神通外鬼」、「官商勾结」,盛认为他们的不实言论诋毁名誉,状告3人各求偿100万并登报道歉。

历审都认为梁文杰等3人对外发表的内容,纵或不留余地或尖酸刻薄,但是对可受公评之事为评论,不应负侵害名誉权损害赔偿责任,判决盛治仁败诉、3人免赔,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