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北」名制作人「过河拆桥」 编剧李惠娟被判登3个月道歉启事
名编剧李惠娟日前在脸书社团「靠北影剧」PO文指名制作人金燕玲、导演冯兴华夫妇,是她介绍进三立电视,事后「过河拆桥」,并嘲讽金女「号称几亿身家」,却拗编剧写故事大纲、再以刷卡买机票扣编剧费。金怒提民事诉讼,台北地院判李女败诉,须在「靠北影剧」上刊登道歉启事3个月。全案可上诉。
李、金2女都是电视圈知名人士,李女编剧作品包括电视剧「牡丹花开」、电影「大喜临门」;金女则制作过三立「戏说台湾」、「雨夜花」及台视「艋舺的女人」、「牡丹花开」等。
金女控称,李是「牡丹花开」编剧,希望她出面处理丈夫导演冯兴华与前妻的金钱借贷纠纷遭她拒绝后,去年10月在脸书「靠北影视」PO文。
李女指「金燕铃和冯兴华当年经我介绍进三立公司、结果一进三立、立马过河拆桥,号称几亿身家的人、叫我介绍编剧给她、付了2集剧本费,叫人写故事大纲跟一集剧本,她一下子叫人退钱、一下子拗人再写故事大纲、人家不愿意,她异想天开,在上海说她没钱,要编剧帮她刷卡买机票、把钱扣回来,这样的制作像是有钱人、够大气、格局大的金腾老板?」
金女以李女PO文影射她忘恩负义、言而无信、待人苛薄、爱占小便宜,侵害其名誉权提告。但李女辩称,她多年来借贷冯男金钱、介绍2人「牡丹花开」电视剧工作,但冯男只偿还40万,余款迄未清偿,「过河拆桥」是她个人主观价值判断,属善意发表适当评论。
法官认为,李女对金女主观、情绪性之评价,难认善意发表适当评论,且李女PO文用词形同谩骂,足使金女名誉在社会上产生负面评价,已逾言论自由范畴,侵害金名誉权,判李女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