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编剧判刑确定 名导张作骥最快4月中发监
知名导演张作骥被控性侵女编剧案,张被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10个月确定,台北地检署上周五下班后收卷,23日将分案,预计最快4月中旬发监执行。
根据被害人指控,102年5月13日傍晚,张作骥与电影工作伙伴及友人前往台北巿文山区的工作室聚餐饮酒,她稍晚时获邀到场,随后在席间喝醉酒当众人皆离去,仅剩她在该工作室,张却趁她未清醒伸出狼爪,强行性侵得逞。检方调查后依强制性交罪起诉。
张作骥在法院审理期间先是以「不记得」、「背有伤不能做」等言词企图卸责,后因女编剧体内采集的检体中,有张作骥的DNA反应,张乃由律师代为主张当天2人是合意性交。
但张的辩词均不为一、二审法官采信,均判处他3年10个月徒刑,张不服上诉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经审理后,3月11日以张为逞一己淫欲,竟不知自我约束,违反女方意愿而为强制性交,罔顾对女性性自主权的尊重,造成女方身心不可抹灭的伤痛,事后又饰词否认等理由驳回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