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长,如果不想干就不要干了!

傅延文

法务部长这职位总是个烫手山竽,想当然尔是没几个人想接,也都要是高知识份子才有这个资格。但是,既然接了领了纳税人的钱,依职权该做的事还是要做。

死刑执不执行?法务部长上台第一天就应该把积存许久的死刑执行命令批下去,如果还是不执行,这不是违法失职是什么?民意有可能是不正义,因为他或许是民粹。但是,在执行死刑这件事情上,若没有修法之前,都应该即时执行,否则,法治国的精神何在?与部长自己的宗教信仰更没有关系

也就是因为法务部长期以来立场不定,这种结果导致法院判决与社会期待背离形式上有死刑,但实质上却鲜少有死刑判决,若仔细比对判决书,更不知法官裁量标准在哪里。好比台南男童喉案,主嫌对外宣称杀一两个不会被判死,结果还真的仅只无期徒刑。性侵累犯奸杀云林国中女生,主嫌在最高法院翻盘,改判无期徒刑。员警安顺枪杀案,主嫌也只是无期徒刑,公权力的尊严何在?无期徒刑不是终身监禁,过了二十五年一样可以申请假释。

敢问,被害家属权益和安全谁来保障?谁能体会被害家属的心情。而社会也为了这些长期关在监狱里的受刑人们付出了多少代价浪费了多少资源?如果监狱矫治有用,那么现在在监狱里的人犯,就不会有近八成的比例都是有前科的再犯和累犯。此外,同时也要检讨依论罪科刑之标准是否有被滥用的情形,否则,拿当事人智识程度和宽容认定犯后悔意作为量刑轻重的本身就是个笑话

总而言之,快让台湾法律步上正轨吧。既然死刑制度没有废除,也不管未来是不是要废除,但就现在而言,执行机关就应该执行,不能够因此扭曲了整个司法正义。

作者傅延文,曾任中正大学哲学所哲学与公共事务研究室执行秘书。本文言论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讨论与声音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