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富少李宗瑞偷拍 二审遭重判79年7月须赔偿2745万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淫富少李宗瑞夜店以捡尸或诱骗34名女子回家性侵、偷拍案,一审认定9人性侵或性侵未遂部分判决18年6月,17人偷拍部分判3年10月,二审2日宣判却彻消部分原判决改判,所以,共判李79年7月有期徒刑,合并执行刑30年,另须赔偿被害人金额共计2745万元,李宗瑞父母律师得知宣判结果后「错愕震惊」。

▲李宗瑞性侵、偷拍性爱影片案,台湾高等院今宣判重判他79年7月徒刑,合并最高应执行刑30年,并须赔偿被害人2745万元,李宗瑞聆判后神情落漠还押看守所。(图/记者孙曜樟摄)

富少李宗瑞爆出涉嫌对34名女子下药性侵,偷拍性爱影片后,曾引起社会轩然大波,因为被偷拍女子包括括演艺人员模特儿等,李宗瑞一度逃亡23天最后走投无路才出面投案,但李宗瑞到案后却只承认偷拍,否认下药或性侵,并只愿意就偷拍部分赔偿每名被害人20万元,换取双方和解。

一审台北地院去年9月宣判,认定李宗瑞趁9名女子酒醉或不明原因昏迷加以性侵,依趁机性交罪判处李宗瑞18年6月徒刑,另偷拍17名女子性爱影片、照片部分,依妨害秘密罪判处3年10月徒刑,得易科罚金276万元,民事部份则有12名被害人提出民事求偿,法官判共须赔偿1435万元。

全案上诉台湾高等法院高院法官经审理后2日宣判,李宗瑞共涉犯15项趁机性交罪,1项强制性交未遂罪及5项偷拍妨害秘密罪,总计刑期79年7月,应合并执行刑期为最高刑度30年。

民事求偿部分,一审共有15名被害人向李宗瑞求偿共7500万元,但有2人和李达成和解,1人撤告,法院判决须赔偿12名被害人共1435万,二审进行时再有5人向李宗瑞提出附带求偿,总计李宗瑞须赔偿被害人2745万元。

李宗瑞今日出庭聆判得知遭重判后,神情显得落漠,随后被还押土城看守所,李宗瑞律师邹志鸿在被媒体问及李宗瑞父母获知二审宣判结果是何反应时,他表示,错愕、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