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少淫魔又被控迷奸 李宗瑞再加判4年

李宗瑞性侵二审被判79年7月,合并执行30年,2日又多涉一宗性侵案,加判4年。(图/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富少淫魔」李宗瑞3年前遭周刊爆料,涉嫌下药迷奸还偷拍多名女子,事后多名被害人提告。去年9月他遭高院判刑79年7月,合并执行30年,目前案件上诉到最高法院。案件发生后,又有女子出面指控遭李宗瑞性侵、偷拍,台北地院2日再依乘机性交罪判处4年徒刑

李宗瑞一审被判刑22年4月、二审加重至30年刑期;去年有3名被害女子,事后在网路看到影片,才发现自己遭到偷拍,因此主动提告;3女都是在2011年间,被李宗瑞带回信义区的租屋处,且都是在睡梦中发生性行为,并且拍下整个性爱过程

北检另行侦办,2日依乘机性交罪再判处4年刑期;妨害秘密部分,则因已逾告诉期,判决公诉不受理。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