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在家非法制作枪支弹药被判刑

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记者吴文诩)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案件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魏某犯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魏某在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家中,非法制造以火药动力的枪支3支,于2019年11月6日在家中被查获现场起获枪状物、弹药、火药等物品。经鉴定,5支认定为枪支,其中2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3支以火药为动力;9发步枪子弹,5发枪弹,7发猎枪弹,165发自制铅弹头经抽样鉴定为枪弹。

魏某当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提出异议,表示认罪认罚。魏某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魏某法律意识淡薄,出于个人爱好制造枪支,社会危害性较小,其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西城法院认为,被告人魏某违反国家的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枪支、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被告人魏某在人口密集的小区内非法制造枪支、弹药,数量较多,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其社会危害性较大,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