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查获改造枪、制式子弹6颗!竟因「这原因」被判无罪

阮姓男子2022年3月被警方查获车上有非制式手枪1枝、制式子弹6颗。桃园地方法院审理发现,阮男持有枪枝危害社会治安,但阮男当时不同意被翻找车辆,警员违法搜索。法院认定枪弹没有证据能力,判阮男无罪,枪枝没收,可上诉。(赖佑维摄)

阮姓男子2022年3月被警方查获车上有非制式手枪1枝、制式子弹6颗。桃园地方法院审理发现,阮男持有枪枝危害社会治安,但阮男当时不同意被翻找车辆,警员违法搜索。法院认定枪弹没有证据能力,判阮男无罪,枪枝没收,可上诉。

桃园地检署调查,阮姓男子2019年在云林向不详男子取得非制式手枪1枝、制式子弹6颗。2022年3月在超商前被警方拦查,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起诉。

阮男在法院控诉警察违法搜索,称自己停在超商前停车格,警察以他开车讲手机、未系安全带为由盘查。自己也配合提供身分证字号,但不同意搜索,但仍被硬搜车辆,阮男说,自己没有任何违规、也不是现行犯,自愿搜索同意书是到警察办公室才被逼着签。

法院认为,《警察职权行使法》授权警察机关得在公共场合或合法进入场所施以临检,但以「具合理怀疑」为发动门槛。法院勘验员警密录器,认为警察就算再阮男开车门时看到开山刀,依照《警职法》也只能目视检查车辆。而员警任意开启置物箱、移动座椅、翻找塑胶袋,已经逾越《警职法》范围。密录器中,阮男也不断要求员警出示搜索票,难认阮男自愿同意被搜索。

法院审理,警察在无任何急迫情形下违反法定程序,侵害阮男隐私权甚钜,若未禁止该批枪弹作为证据,无意鼓励侦查机关以不正手段取证。容许该枪弹作为证据有害公平正义,为导正警员取证观念,此案追求程序正义以维护基本人权保障应优先于社会公众利益,认定该批枪弹无证据能力,因此判无罪,不过枪弹属违禁品仍要没收,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