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门头沟非法捕猎获刑
新京报讯 据“北京门头沟”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在北京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开庭审理了一桩非法狩猎案件,10名人大代表、50余名中国政法大学学生、保护区周边群众现场旁听。
庭审现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在禁猎区采用粘网、诱鸟、拍笼等禁用工具捕猎黄腹山雀、红胁蓝尾鸲等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被告人认罪认罚。法官当庭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为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主审法官通过刚刚审理的非法狩猎案,为现场旁听的人大代表、学生、群众列举了近些年具有代表性的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重点讲授了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和法律后果,倡导大家提高法治意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编辑 张树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