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3男路边抓癞蛤蟆 被依「非法狩猎罪」逮捕

四川3男抓700只蟾蜍,被依盗罪嫌送办。(图/CFP)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中国大陆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严格,甚至连抓「癞蛤蟆」都犯法。近日在四川资阳市有3名男子,因为滥捕超过700只蟾蜍,正好被巡逻员警撞见,被依「非法狩猎」罪嫌送办。

新华社报导,四川资阳市丰裕镇派出所民警巡逻时,撞见一辆摩托车上2人形迹可疑,警方紧跟在后方,在一处死路发现被丢弃的摩托车,车上2人已不见踪影,不过旁边还停了一辆厢型车。

警方在摩托车和厢型车上找到数个麻布袋,里面分别装满上百只的蟾蜍,经过清点摩拖车上共有261只,厢型车上有443只,共计704只。警方循线找到骑摩托车的2名王姓男子,以及厢型车主朱姓男子,移交给资阳市森林公安局处理。

经鉴定,3名男子捕获的「癞蛤蟆」是中华蟾蜍,是中国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资阳市森林公安局表示,每年3月至7月是四川省禁猎期,这段时间内狩猎20只以上野生动物就属违法。「三有动物」是指有益、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