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要吃子弹? 彰化男不满让步会车掏枪K头被判刑5月
▲周男不满韩男车不让,持枪打人恐吓被判5月。(图/ETtoday资料照)
韩男今年1月底开车行经彰化狭小巷道时,周男不满韩男会车时没有先礼让倒车,便持空气枪下车,扣板机抵住对方额头、还敲打他头部,呛「你是要吃枪子吗、为何都不让、你有让吗(台语)」,以此恐吓、导致韩受撕裂伤害,彰化地院判处周男违反伤害、恐吓罪,各处4月、3月徒刑,合并应执行5月有期徒刑。
依据判决书内容指出,韩男证称,在我要转进友人家前,就跟周男的车子面对面,当时我的车子没有退让的空间,对峙几秒钟后,我以为周要让我,他退后我就往前开,在两车会车时,周就把车窗摇下来骂「干」,拿了一把枪下车,呛声「你现在是在开什么」,然后就往头上敲下去,「是要吃子弹吗,是都没吃过吗」、「你是在开什么,为什么都不让」、「去报警啊,我又不怕你」,当下认为「快挂了,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在我身上,我又没怎样」,最后周男仍被韩男友人架走,才结束冲突。
周男、宛男均矢口否认有何恐吓犯行,周男向法官坦承有拿枪打他,否认拿枪抵住韩的头部和扣板机,只骂他「车子怎么这样开」;宛男也辩称,当时我也不知道周拿的枪是真的还是假的,我自己也吓到,当下对韩说不要再白目了,等一下吃到子弹是你倒楣了,把周拉走。
彰化地院法官当庭勘验韩男所提出翻拍成光碟的行车记录器,审酌仅因会车纠纷,周竟持空气枪伤害、恐吓韩;另宛男在场不知劝阻,反出言恐吓,所为甚属不该,审酌2人国中毕业无业等经济情况,判处周男违反伤害、恐吓罪,各处4月、3月徒刑,合并应执行5月,并没收作案一枝含弹匣空气枪;宛男另犯恐吓罪,处拘役5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