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轿车被拔牌!高雄男咬伤员警 法院判刑6月
高雄苏姓男子不满警方拦查对警察呛声,还辱骂警员、咬伤警察,桥头地院(见图)审理后依犯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务执行罪,处徒刑6月。(本报资料照片)
苏姓男子驾驶自小客车行经高雄市左营区,他因不满警方拦查并要求扣缴牌照,苏男竟然呛声警员:「你敢先动我的东西你就死定」。苏男这时还意图开车前行,警方举枪要求苏男下车,但苏男还反抗并咬伤警员,在拉扯过程中导致警员受伤。由于苏男到案后坦承犯行,且已与警员达成和解,桥头地院审理后依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务执行罪,处徒刑6月。
平日担任屠夫职业的苏姓男子于今年5月2晚间6时,在左营区翠华路与果峰街口遇到警察拦查。由于苏男的汽车逾期检验,车牌遭注销,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规定,告诉苏男得扣缴牌照。苏男不服,当场呛警员:「你敢拔我们就试试看」,并以三字经「X你娘」辱骂警员。
由于苏男意图驾驶汽车往前开,黄姓警员见状立即以左手按住其汽车引擎盖、右手举起警枪命苏男下车,另一名邱姓警员则将双手伸入车窗与苏男拉扯,但苏男仍驾驶汽车往前行。随后,邱姓等3名警员合力将苏男拖出汽车,苏男竟然张口啃咬黄姓警员的右手肘,并与另两名警员拉扯,导致黄、邱姓警员的手部、脚步等受伤。
警方当场逮捕苏男,左营警方讯后依妨害公务执行罪移送桥头地检署,桥检起诉。由于苏男认罪,且已经赔偿医药费3600元给警员,取得警员的原谅。桥头地院审理后,依犯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务执行罪,处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