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高铁客服恐吓放炸弹「诈弹奥客」判刑6月

高铁「诈弹客」遭判刑。(资料照)

45岁林姓男子,今年1月不满高铁服务态度,打电话给高铁客服扬言新竹站放炸弹遭送办,台北地院认为,林曾在7年前、4年前因不满高铁、电信公司服务,分别扬言放炸弹被判刑确定,属于累犯加重其刑,依恐吓公众罪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

检方调查林因不满高铁服务,今年1月22日晚间9时,以行动电话向高铁客服恐吓「第一个拿新竹站开刀!不要逼我去放炸弹喔!」,遭检方起诉。

法官发现,林男2011年12月搭高铁到往新竹,因认车厢旅客任意乘坐妨碍其安宁,要求列车长查票遭拒,将随身纸袋置于列车第6、7车厢玄关,在新竹站下车向服务人员恫称「不要碰,里面有炸弹」。林返家想索回纸袋,不满高铁服务态度,打电话向2名客服恐吓在高铁放炸弹,还恐吓要找黑道修理客服,被判刑6月、缓刑3年确定。

林又于2015年1月,不满某电信公司客服态度,扬言要在全省门市骂人,顺便放炸弹,被判刑5月,易科罚金15万元确定。

法官认为,林男在先前2案判决执行后,仍未谨言慎行,又再犯相同罪行,认为林男对于刑罚矫治能力较差,须以累犯加重其刑规定,才能促其警惕,依恐吓公众罪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