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拦检并冲撞警车 高雄男酒驾判刑8个月
陈男危险驾驶与冲撞警车,桥头地院(见图)审理后判处8月徒刑。(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一名陈姓男子于去(2023)年12月参加饮宴后酒驾,他因为交通违规而被警方拦查。但陈男不理会警方而逃逸,最后还以汽车冲撞警用巡逻车,因警车挡住去路而落网。由于陈男认罪,桥头地院审理后,依犯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务执行罪,处徒刑8月。可上诉。
陈姓男子于去年12月27日晚间7时许与朋友到大树区吃姜母鸭并饮酒,之后他驾驶汽车载另一名陈姓友人回家后,当晚近11时竟然开车上路,因为行经闪光黄灯路段未减速的违规行为,警方示意陈男在大树区台29线与中正一路南下车道停车受检。
但陈男不理会警方,迳自驾车往高雄大树区及鸟松区方向逃逸,并沿路闯越红灯、任意变换车道行驶及变换车道未打方向灯、关闭汽车大灯等危险驾驶行为,导致公众危险。当晚11时9分,陈男还驾车冲撞警用巡逻车,导致车辆多处毁损。陈男的车辆因为被警车挡住去路,最后落网。
由于陈男认罪,且在危险驾驶行为中没有导致警员与其他民众受伤,考虑陈男之前有不能安全驾驶及窃盗等前科,依犯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务执行罪,处徒刑8月。可上诉。至于陈男的酒驾行为,桥院已另行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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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