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 男持铁锤杀妻、追打子 判刑24年

彰化县余姓男子与妻子发生口角争执,一怒之下持铁锤重击妻子头部,害其爆头惨死,再一路追打逃出家门的儿子,彰化地院依杀人罪及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杀人未遂罪,2罪合并执行24年。(叶静美摄)

彰化县62岁余姓男子疑因不满妻子长期借贷,将钱花在电子游艺场及寄回印尼娘家,2023年7月两人发生口角,余男竟持铁锤重击妻子头部,害其爆头惨死,再一路追打逃出家门的儿子,彰化地院依杀人罪及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杀人未遂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4年。

判决书指出,余男与妻子育有一子,余妻有冲动性消费、经常向外借贷,导致家庭经济窘迫,儿子又提及要装设冷气,余男深感经济压力,在2023年7月5日傍晚5时许,趁妻子暂时离开客厅准备晚餐时,拿起预先购买的铁锤攻击儿子头部。

儿子吓得想拨电话求救,余男又趋前以铁锤持续朝儿子的头部攻击,余妻听见声响返回客厅上前制止,不料余男反转而攻击妻子头部,在妻子打电话报警之际,仍持续持铁锤朝其头部攻击,造成妻子头部20几处撕裂伤,导致头皮下出血、颅骨骨折、颅内出血及脑实质出血。

余男儿子趁机逃至屋外,余男见状出门追赶,在拦截到儿子后,又不断持铁锤朝其头部一路攻击,最终儿子负伤逃至附近超商,余男仍不想罢手,持铁锤与超商店员对峙长达约1分钟,才步出超商。

附近民众见状吓得报警,警方在超商外逮捕余男,扣得作案铁锤,并将余妻、余子送医,但余妻伤势严重,同日晚间10时许不治。余子则受有左侧眼眶骨顶部及内侧骨折、广泛头皮血肿及手指多处骨折等伤害。

彰化地方法院审结,将余男依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及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杀人未遂罪,处有期徒刑11年,应执行有期徒刑24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