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3男非法持枪!刑事局中打溯源追出彰化「这业者」涉案

台中市35岁刘姓男子等3人持有改造手枪、子弹并从事改造枪弹情事,刑事局中打五队去年陆续逮人,经警方向上溯源,发现彰化县某间玩具枪店涉交易公告查禁的模拟枪,日前上门查缉带回业者陈姓夫妻。(民众提供/潘虹恩台中传真)

台中市35岁刘姓男子等3人持有改造手枪、子弹并从事改造枪弹情事,刑事局中打五队去年陆续逮人,查扣枪枝等证物。(民众提供/潘虹恩台中传真)

台中市35岁刘姓男子等3人持有改造手枪、子弹并从事改造枪弹情事,刑事局中打五队去年陆续逮人,查扣枪枝、子弹等物。经持续向上溯源,警方发现彰化县某间玩具枪店涉交易公告查禁的模拟枪,日前上门查缉带回业者陈姓夫妻(44岁、40岁),询后先依枪砲罪嫌函送彰化地检署侦办。

中打第五队队长黄昭瑜说明,刑事警察局中部打击犯罪中心去年3月起搜获35岁刘男、27岁王男及34岁林男等3人从事改造枪弹情资,与中市刑警大队及彰化县警局员林分局等单位进行侦搜深入追查,并报请台中地检署和彰化地检署指挥侦办。

警方表示,去年陆续逮获刘等3人,并查扣非制式手枪2枝、子弹14颗及改造工具1批等证物。经向上溯源,日前发现彰化县1间经营约4、5年的玩具枪店,涉嫌违法贩售公告查禁的模拟枪及改造枪枝重要零组件,警方近日持搜索票上门搜索,带回业者陈姓夫妻到案,询后除依枪砲罪嫌送办,亦扩大追查模拟枪来源、流向。

警方呼吁,依《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非法持有枪械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科1000万元以下罚金;未经许可持有、寄藏或意图贩卖而陈列公告查禁之模拟枪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200万元以下罚金;未经许可贩卖公告查禁之模拟枪主要组成零件者,处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锾,其情节重大者,得并令其停止营业或勒令歇业,提醒民众及业者切勿以身试法。

警方亦表示,为维护社会治安,展现警方对于「枪械零容忍」之立场,刑事警察局持续追溯枪枝来源,秉持「全面清查、澈底扫荡」之原则,拦阻黑枪流通市面,降低人民生命财产之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