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锤猛击妻头部20下致死再追杀儿!彰化火爆男判19年定谳
▲余男(左)持铁锤击杀妻子后,又冲超商追杀儿子。(资料图/民众提供)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彰化62岁余姓男子因印尼籍妻子冲动性消费又向外借贷,再加上儿子要求装设冷气,备感经济压力,竟在去年7月间爆发,在家先持铁锤攻击17岁的儿子,妻子发现后制止,结果妻子反而遭余男爆头击杀。余男随后追击逃生的儿子,儿子满身血冲进超商求救,店员制止余男后,让儿子捡回一命。最高法院审理后,将余男判刑19年定谳。
判决指出,余男家中经济状况不佳,为列案的低收入户,再加上45岁的印尼籍妻子有冲动性消费的问题,甚至还向地下钱庄借贷,让家里经济雪上加霜。案发前,有轻度身心障碍的儿子还提议要装设冷气,让余男备感经济压力。
案发于去年7月5日,傍晚5点多,余男趁着儿子回家坐在客厅时,拿出于藏的铁锤,攻击儿子头部,儿子头部立刻爆血。妻子刚好返家,立刻冲上去制止,余男则转而攻击妻子;妻子取出电话报警,但余男仍不罢手,不断攻击妻子头部,妻子头部受有20几处严重之伤害,倒地身亡。儿子则趁机逃出。
余男杀妻后,将目标转到儿子身上,出门追击儿子,2人一路拉扯,少年冲进超商内躲避,店员制止余男;另外路人也报警,警方迅速到场。新闻画面曝光后,震惊社会。余男遭检方羁押获准,之后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认定余男犯下犯「杀人罪」及「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杀人未遂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年、11年,应执行有期徒刑24年。案件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审理后,仅撤销「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杀人未遂罪」刑的部分,改判有期徒刑8年10月,最后也改定执行刑为19年。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21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