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耐3月儿哭闹两度拍击头部致死 男子依杀人罪重判12年
张姓男子去年10月虐童致死,台南地院一审判他12年有期徒刑。(程炳璋摄)
台南市张姓男子去年10月间晚上睡觉时,一旁刚满3个月婴儿哭闹不休,张男曾怀疑小孩非自己所生,加上不耐孩童影响睡眠,两度以手掌拍击婴儿头部,隔日一早发现婴儿昏迷不醒,送医竟已不治,台南地院13日依杀人罪嫌重判12年。
24岁张男已生育多名子女,却怀疑许姓妻子刚生下3个月的儿子非自己亲生,去年10月某晚,许女上夜班外出工作,张男与小孩在家睡觉时,因婴儿在一旁哭闹不休,他先以右手掌根拍击婴儿额头1次,造成小孩晕厥不醒,张男惊觉不对,赶忙呼唤摇动,才叫醒小孩。
松一口气的张男持续睡觉,不料小孩隔日清晨5时再度哭闹,他一怒之下,再握拳以拳头内侧捶打小孩额头1次,小孩哭闹声渐减,他才呼呼大睡。
许女下班返家查看,发现小孩已昏迷不醒,赶紧将婴儿送医,经急救后宣告不治。
检警调查,婴儿身上有多处新旧伤痕,致命一击在头部,显然有遭受击打,张男到案时却否认施虐,一直到今年2月才向警方坦承曾经动粗,遭依照杀人罪嫌移送台南地检署侦办。
案发后,许女曾向丈夫与法官强调死亡小孩的父亲就是张男无误,并多次为张男向法官求情,陈述丈夫是因工作太累,生活经济压力繁重,一时情绪所为,恳求法官从轻量刑。
一审法官认为,张男行凶动机是因小孩半夜吵闹,与小孩是否亲生无关。张男当庭审理时感到懊悔,坦言愿受犯行相当的处罚,台南地院13日以成年人对儿童犯杀人罪,判决张男12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