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打头虐死14天大男婴 桃园狠父改以杀人罪重判19年

桃园林姓父亲狠心打死14天大男婴,更审改判19年。此为示意图。(示意图/取自视觉中国CFP)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桃园林姓男子郭姓女子交往并产下男婴,不过男婴才14天大时,半夜大哭,林男动手狂打头,男婴头顶额头双颊全都被打到伤痕累累,最后脑部出血死亡。一二审均依照「家暴伤害致死罪」将他重判18年。案经撤销发回,高院更审审理后,认为林男有杀人不确定故意,15日改依杀人罪,再加重改判为19年。可上诉。

本案林姓男子无正当职业对外宣称自己拥有法力,是大法师。而他男女关系复杂,除了与男婴生母郭姓女子交往同居,直到快50岁才老来得子,2人居处还有一名林姓女子,也与林男同居。本案经男婴生母郭女告发后,检方对郭女,以及同住的林女进行侦办,最后对2女均做出不起诉处分

至于林男涉案部分,检方调查指出,本案发生于2019年3月26日凌晨,当时才出生14天的男婴,半夜哭闹不休,郭女虽努力安抚但仍无效,最后林男被男婴吵醒,怒火中烧的林男先使劲拍打男婴头顶、额头,结果男婴当然哭闹得更严重,林男再掌掴男婴的双颊约10分钟,男婴终于停止哭闹。郭女赶忙将男婴抱走,直到清晨6点多,发现男婴已经死亡。

郭女告知林男后,林男并未惊恐,反而先在男婴肚子盖上红色符咒,接着由林女开车载着林男、郭女以及男童尸体,南下嘉义找林男的父母,打算处理掉尸体,但遭林男父母拒绝。一伙人又开车回到桃园,硬着头皮将尸体送医,医院通报虐婴,林男等人扯谎说母亲帮男婴洗澡时,不慎让男婴掉出澡盆外才摔伤。但郭女良心不安,一直到事发后5个月,才向检警自白,检方随即声押林男获准,并于2019年底提起公诉。

一二审均认定林男犯「家暴伤害致死罪」,均判刑18年。案经撤销发回后,高院更一审审理时,林男也不见悔意,仅当庭法官说「不要判死刑,剩下的都没关系。」他还转头对郭女呛「给儿子和妳一个交代,有满意吗?」全案于15日宣判,高院改认定林男具有杀人故意,依照「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杀人罪」,加重改判19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