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天男婴半夜大哭狠父竟狂「把头」打死他!还打算草草埋葬
▲桃园狠父虐死14天男婴,二审重判18年。此为示意图。(图/翻摄pixabay网站)
桃园林姓男子与郭姓女子交往并产下男婴,不过男婴才14天大时,半夜大哭,林男竟动手狂「把头」,男婴头顶、额头、双颊全都被打到伤痕累累,最后硬脑膜下腔与蜘蛛网膜下腔出血致死。林男甚至还打算将男婴草草埋葬,但母亲良心发现,5个月后提出告发。一审将林男重判18年,案经上诉,二审高等法院25日依照「家暴伤害致死罪」,还是将林男重判18年。可上诉。
林姓男子男女关系复杂,他与郭女交往同居,直到快50岁才老来得子;此外,2人居处还有一名林姓女子,也与林男同居。本案经郭女告发后,检方对男婴生母郭女,以及同住的林女进行侦办,最后对2女均做出不起诉处分。
至于林男涉案部分,检方调查指出,本案发生于去年3月26日凌晨,当时才出生14天的男婴,半夜哭闹不休,郭女虽努力安抚但仍无效,最后林男被男婴吵醒,怒火中烧的林男先使劲拍打男婴头顶、额头,结果男婴当然哭闹得更严重,林男再掌掴男婴的双颊约10分钟,男婴终于停止哭闹。郭女赶忙将男婴抱走,直到清晨6点多,发现男婴已经死亡。
郭女告知林男后,林男并不惊恐,反而先在男婴肚子盖上红色符咒,接着由林女开车载着林男、郭女以及男童尸体,南下嘉义找林男的父母,打算处理掉尸体,但遭林男父母拒绝。一伙人又开车回到桃园,硬着头皮将尸体送医,医院通报虐婴,林男等人扯谎说母亲帮男婴洗澡时,不慎让男婴掉出澡盆外才摔伤。但郭女良心不安,一直到事发后5个月,才向检警自白,检方随即声押林男获准,并于去年底提起公诉。
一审认定林男有罪,重判有期徒刑18年。案件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25日宣判,仍认定林男有罪,考量他身为男婴父亲,竟未善尽抚养、教养责任,仅因男婴哭闹就动手打死男婴,恶性重大,因此驳回检辩双方上诉,仍将他判刑18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