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宜兰监狱前副典狱长林祺源被控藉按摩性侵 无罪改判8年

宜兰监狱前副典狱长林祺源被控藉按摩性侵,二审逆转改判有罪。此为示意图。(图/pixabay)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宜兰监狱前副典狱长林祺源,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以按摩为由,触碰监狱内女性科员小咏化名),除了触摸胸腹部外,还以手指侵入肛门。林祺源遭起诉后,一审以查无实证为由,判决无罪。检方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12日改认定林祺源确实性侵,共犯3次强制性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年。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林祺源与小咏为上司部属关系,而小咏指控,林祺源在2015年7月24日、25日及30日,趁着与小咏独处一室的机会,以「民俗疗法」帮小咏治疗身体酸痛为由,在办公室内要求小咏平躺、解开衣物,并趁机触摸胸部,甚至将手指插入小咏阴道、肛门。当年10月、11月,林祺源又以「疏通乳房硬块活络经脉」为由,再度对小咏伸出狼爪。检方因此对林祺源提起公诉。

一审宜兰地院审理时,林祺源坦承对员工按摩,但否认性侵。他辩称,当时是反复以单手隔着上衣按压员工肚脐,仅有「活络经脉」,绝无手指性侵;他还说,办公室楼下有值班人员,若真有性侵,员工求救均能被听见。一审法院采信林祺源说法,另外也认定员工供述前后不一,因此判决林祺源无罪。

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却做出改判。高院认为被害员工以亲身经历陈述,虽在细节上有出入,但仍可认为是亲身经历。另外被害员工事后被诊断出「创伤性压力症后群(PTSD)」,可见林祺源确实犯罪。高院因而认定林祺源共犯3次强制性交罪,分别处有期徒刑4年,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8年。可上诉。

林祺源也被送监察院弹劾,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日前也对他做出惩处,决议将他撤职,并停止任用1年。另外被害员工也提出民事诉讼,一审判决林祺源需赔偿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