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宜监监狱前副典狱长林祺源性侵女下属案 判赔120万确定

▲前宜兰监狱典狱长林祺源藉按摩之便,性侵女下属,法院判赔120万元确定。此为示意图。(图/CFP,示意图非当事人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宜兰监狱前副典狱长林祺源,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以按摩为由,触碰监狱内女性科员小兰化名),除了触摸胸腹部外,还以手指侵入肛门。林祺源一审无罪,二审遭判8年,小兰夫妇求偿,一审判赔70万元,案经上诉,高院二审27日再加码改判林祺源须赔偿120万元确定。

小兰指控,林祺源在2015年7月24日、25日及30日,趁着与小兰独处一室的机会,以「民俗疗法」帮小兰治疗身体酸痛为由,在办公室内要求小兰平躺、解开衣物,并趁机触摸胸部,甚至将手指插入小兰阴道、肛门。当年10月、11月,林祺源又以「疏通乳房硬块活络经脉」为由,再度对小兰伸出狼爪。检方因此对林祺源提起公诉。

一审宜兰地院审理时,林祺源承认只有按摩否认性侵。他辩称,当时是反复以单手隔着上衣按压员工肚脐,仅有「活络经脉」,绝无手指性侵;他还说,办公室楼下有值班人员,若真有性侵,员工求救均能被听见。一审判决林祺源无罪。但上诉二审后却出现改判,高等法院认为小兰以亲身经历陈述,虽在细节上有出入,但仍可认为是亲身经历。另外小兰事后被诊断出「创伤性压力症后群(PTSD)」,可见林祺源确实犯罪。高院因而认定林祺源共犯3次强制性交罪,判刑8年。目前上诉最高法院审理中。另外林祺源也被送监察院弹劾,惩戒法院会日前决议将他撤职,并停止任用1年。

小兰夫妇求偿149万元,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林祺源须赔偿小兰50万元、赔偿小兰丈夫20万元。案件上诉第二审,林祺源请求法院驳回小兰夫妇请求;至于小兰夫妇则提出证明,证明林祺源的性侵行为,造成小兰身心受创、影响夫妻关系。高等法院认为小兰夫妇主张有理,27日做出改判,再加码要求林祺源赔偿小兰90万元、赔偿小兰丈夫30万元。全案就此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