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刚流产 无良男强迫她走前门、走后门与口交三选一
女友刚流产,无良男强迫她走前门、走后门与口交三选一。(示意图/达志影像)
一名恶劣的陈姓男子,因与女友发生口角,竟然不顾女友才刚流产身体虚弱,竟然殴打她后、还用水果刀射其胸部受伤,眼见女友因此惊吓害怕,竟还当场要硬上女友,甚至开出「走前门、走后门、或口交」的三选一条件,女友在威胁下,考量因流产伤口未愈,又怕会受到更严重伤害,被强迫选择口交,完事后立刻逃至超商求救。案经士林地院审理后,判处陈男3年6月。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记载,陈男与A女为男女朋友关系,陈男于民国108 年12月26日上午8 时许,在其租屋处发生口角,她一怒之下,连续徒手殴打女方脸部、掐住颈部及丢掷水果刀造成A女伤痕累累。
当日接近中午时刻,陈男竟然兽性大发,先强拉A女手抚摸生殖器,强吻胸部,并拉扯女方头发强压头部,逼迫A女替他口交,若不顺从将直接硬上,A女害怕之下不得已顺从他,事后趁男方睡觉之际,逃离男友住处至附近超商向店员余静宗求援报警。
被告审理时泣诉,陈男用水果刀射完胸部,过一阵子后想要她口交,还要我摸生殖器让他勃起,但她百般不愿意,不想摸,陈男就硬拉手去摸,并且上下搓动。但是因为才刚被陈男殴打,迫于无奈才这样做。结束之后,陈男又舔我胸部时,发现胸部有流血,就将上衣及内衣脱掉并清理身上的血迹。
陈女向法官陈述,「我清理完之后回到床上,被告说要我三个选择,走前门、走后门,或口交,我因流产伤口未复原,不愿意做,又怕被他殴打,只好被迫口交,我趁他吃完饭睡午觉时离开住处向附近超商店员求救。」
但是陈男却辩称,自己一开始是向女方求欢却遭拒绝,但女方有说要帮忙口交,当时也向女友说如果身体不适的话就不用了,最后也没坚持。但有打她巴掌,颈部瘀伤是因为他拉住女友的衣领,胸部的伤势是因为女友挑衅说「不是要命一条吗?」,当下一怒就将水果刀丢向女友,但是实际上是往她披在身上的棉被丢,不小心丢到她。
法官审理后认为,陈男与A女为男女朋友,竟因细故即动辄对她施以暴行,又违反意愿强制性交,陈男犯后仍狡辩,难认有悔改之心,又没有和女方和解,因此判处陈男3年6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