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恐怖情人砍杀三姊弟 二审仍判无期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去年3月,台中市29岁朱姓男子怀疑16岁未成年女友移情别恋,持菜刀杀害女友小弟、猛砍大弟8刀,并持刀挟女友,造成1死1伤,一审判无期徒刑,检察官不服上诉指朱男杀人命,但台中高分院认为朱男只是一时气愤杀人,且有悔意,驳回上诉,维持无期徒刑判决。

判决书指出,28岁朱姓男子民国98年透过在网路游戏,认识当时未满14岁少女,一个缺乏父爱,一个没有朋友,2人迅速陷入热恋,朱男去年2月怀疑女友另结交男友,曾在自己住处铁棍殴打少女。

同年3月间,朱男不满少女不回应简讯案发当天购买童军绳到少女家中,翻找物品时发现女友与其他男子合照,笔记本有进出汽车旅馆、买避孕药纪录,认为遭到女友背叛,持菜刀等候女友及其弟弟返家,女友的12岁小弟先独自返家,朱男遂持刀恐吓:「我要对不起我的人都死!」,小弟想打电话求救,却遭朱男持童军绳勒颈,再持菜刀刺入颈部致死。

少女与其大弟接续返家,因少女大弟发现屋内异状,持菜刀防身并上楼察看,朱男持刀追刺大弟胸、腹多刀,致肠子外流,大弟逃出求救;少女见状开门呼救,朱男拖回少女殴打,拉头发猛撞电脑桌,并以刀挟持女友上顶楼扬言要同归于尽,2人跨坐女儿墙上经警到场制伏。

朱男坦承与女友发生过性行为、杀死女友小弟、伤害及恐吓女友及女友大弟等犯行,但并无杀害女友及大弟意图,台中地院依杀人等罪一审朱男无期徒刑,检察官不服上诉,要求判处死刑,但二审法官认为,朱姓嫌犯并非预谋杀人,犯案后也坦承恶行,加上狭持女友当时,念旧情行凶,因此判处无期徒刑,至少得在狱中度过25年黄金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