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员警勒索李岳苍 北市刑大反驳无此事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富二代李宗瑞涉嫌性侵偷拍案,传出有侦办员警拿着偷拍光碟向李家人开口要钱,否则就要公开不雅照,北市刑警大队大队长黄明昭25日表示,经警方向李宗瑞父亲李岳亲口查证并无此事;被质疑的陈姓员警则说不排除要向平面媒体提告。

李宗瑞于23日晚间8时35分由律师陪同,向台北地检署投案。有媒体今天报导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队侦五队陈姓员警「持性爱光碟勒索李宗瑞的父亲李岳苍」,黄明昭上午举行临时记者会指出,他今晨致电向李岳苍查证,李岳苍告诉他「没有这回事」,必要时愿出面代警方说明。

黄明昭说,陈姓员警除了去年7月27日拘提李宗瑞到案时与对方见过一次面,根本不认识李宗瑞及李的其他亲友,也未以电话联系李宗瑞或李的父母及亲友等,也从没到过李宗瑞的家,更不可能在拘提前向李宗瑞或李的亲人通风报信。

黄明昭指出,外传不雅照片是从警方内部外流、警方通风报信让李逃亡等传闻,警方内部详查后,都发现与警方无关,台北地检署也已指挥市警局督察室政风室追查。

台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黄谋信表示,检方日前已签分他字案,就是否有黑白两道藉性爱光碟勒索李宗瑞,目前没有特定被告,也没有锁定对象

李宗瑞接受检方讯问时辩称,他和被害人是合意性交,没有偷拍及散布不雅照,但检方认为不可采信,在24日凌晨认定他涉犯加重强制性交及妨害秘密罪嫌重大,为重罪有逃亡的事实、串证及反复实施犯罪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不过未禁见。检察官不服,提起抗告高院晚上由值班法官评议后,撤销李宗瑞未遭禁见部分,自为裁定,李宗瑞禁见并禁止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