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侦查不公开 北市府和市议员有无泄密刑责?
杨劼/法律工作者
台北市议员简舒培在脸书上公开台北地检署发函给松山地政事务所关于京华城土地的扣押裁定书,简舒培擅自裁取裁定内容公布,并直接表明是向北市府索取资料取得裁定书;同一天,台北地院则表明京华城土地扣押裁定涉及侦查中案件,不能公布内容。法院基于无罪推定,严格要求不能公开侦查中案件的裁定书,但北市府和议员无视侦查不公开原则,直接公布裁定书,应该追究相关人等的法律责任。
▲简舒培PO出京华城土地裁定书。(图/翻摄自Facebook/简舒培)
「侦查不公开」是刑事诉讼的帝王法则,以确保国家刑罚权正确行使。检察官侦查过程中,相关司法人员若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仅负行政责任,而一般人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检方则以刑事泄密罪侦办;实务上常见,检察官不会办自己人违反侦查不公开,但会以「违反侦查不公开」为理由,侦办共同被告或律师泄密罪,作为侦查手段。
市议员泄露侦查内容 大剌剌当政绩宣扬
北市府提供侦查中扣押京华城土地的裁定书给简舒培,让简舒培得以到处宣扬并在脸书公布裁定书内容,府会这种违法粗糙做法,令人不敢想像。纵使台北市长蒋万安事后受访表示,「裁定书不该给也不应公开」,但台北市政府确实提供裁定书给简舒培,而简舒培也大剌剌当成问政政绩爆料,台北市政府或简舒培显然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依法办理,检方应该分案侦办简舒培和市府相关人员涉嫌泄密罪,北市府也应追究相关公务员的行政责任。
京华城案到底是不是弊案?还是政治追杀?在未经法院判决确定以前,基于无罪推定原则,任何人都不应专断。然而,半年以来,特定媒体、市议员和名嘴天天挤牙膏式爆料,情节五花八门,甚至连交付贿款地点都可以乱掰到真假难辩,更可恶的是,台北地检署视「侦查不公开」如无物,将搜索取得威京集团员工个资泄密给特定媒体,再污指员工藉捐款行贿,在政论节目上大肆抨击,无辜的员工仅因同名同姓被抹黑,未来事业工作受影响,而北检、特定媒体与名嘴却没事。
防议员恐吓威逼 市府提供议员资料应订明确规范除了检方和特定媒体违反侦查不公开之外,台北市政府恣无忌惮提供所有在侦查中资料给台北市议员,也是凶手之一。市府面对议员索取资料,本应公开透明,但若涉及侦查中案件、个人资料保护法、及其他法律规定限制事项,应依规定办理。
然而,有些议员凭借常上政论节目、对媒体有话语权、或是政党执政优势,往往会恐吓威逼公务员交出不能交的资料;当然也有些公务员会做假资料或提供不完整资料给议员,让议员无法查觉端倪。议员与地方政府间,索取和给予资料的标准,应订出明确规范,同时公布议员索取资料的内容,避免政府资料成为黑箱或杀人工具。
检察总长誓言成空 北检依然固我让法律人蒙羞
检察总长邢泰钊声称要调查北检侦办京华城泄密,宣誓严守侦查不公开原则,但隔天就破功,特定媒体报导被告集团员工的个资捐款,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召委吴宗宪与立委们不满北检一再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本周一视察北检,同样地,隔天特定媒体夸张报导案情细节。北检的作为,让法律人蒙羞,侦查不公开原则在检方与特定媒体、名嘴结合下,成为另一种威逼取供的不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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