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罪入刑一月 405人被批捕

本报北京5月17日电(全媒体记者孙风娟)记者1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自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至3月底,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袭警犯罪嫌疑人405人,起诉101人,切实维护民警察执法权威,保护人身安全。

记者了解到,袭警犯罪案件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多与醉酒有密切联系;二是轻微暴力袭警案件占比较大;三是认罪认罚适用比例较高。袭警犯罪中,多数犯罪嫌疑人系临时起意实施罪行为,大部分行为人经历情绪抵触演变至言语吵闹,再逐步发展肢体对抗,甚至持械对抗的升级过程。其中,因醉酒后情绪失控、对执法民警发泄不满情绪的占比较大。另外,该类犯罪中,犯罪嫌疑人常常采用辱骂、推搡、撕扯、殴打等方式阻碍警察执行公务。如湖北省检察机关办理的16件袭警案件中,12件系犯罪嫌疑人使用拳打脚踢、撕咬等轻微伤害行为阻碍执法,占75%。同时,由于该类案件大多有现场录音录像作为直接证据,犯罪嫌疑人往往无法辩驳,积极主动选择认罪认罚从宽处理,而且大多数因酒后情绪失控而实施袭警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在清醒之后或经批评教育后能认识到自身错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并赔礼道歉。

据介绍,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在充分开展调研基础上,加强对司法实践中遇到问题的梳理和分析。对一些检察机关反映的袭警罪犯罪对象、暴力程度认定、入罪标准把握等法律适用问题,最高检将及时与最高法协商,通过制定司法解释或出台指导意见等方式,进一步统一司法执法标准。最高检还将进一步加强对下级检察机关类案办理的业务指导,适时发布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各地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法治教育课堂等多种宣传平台进行广泛宣传,促进形成“尊法守法、敬重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