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事酒后按摩,厦门小伙死亡!家属索赔70多万,法院判了!

(原标题:和同事酒后按摩,厦门小伙死亡!家属索赔70多万,法院判了!)

悲痛!

叹息!

又一条年轻的生命!

思明法院报道

厦门一小伙和同事

酒后去按摩

过程心脏骤停

医院治疗无效后

最终死亡

男子酒后按摩

心源性休克死亡

“95后”小伙阿隆

一天深夜

和5名同事一起到烧烤店

吃烧烤喝酒

网络图片,与报道无关)

酒后,阿隆约2名同事

理疗店做按摩

结果在按摩过程中

阿隆

突然呼吸心跳骤停

送到医院后,诊断为

呼吸心跳骤停等症状

(网络图片,与报道无关)

阿隆经过治疗

近半年后出院

但是

两个月后

离开了人世

而他的死亡原因为

心源性休克

(网络图片,与报道无关)

阿隆的父母悲痛欲绝

一怒之下

控告5名同事和按摩店

索赔70多万

逝者父母索赔70多万

阿隆父母

将按摩店和阿隆的5名同事

起诉至法院

索赔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

死亡赔偿金合计70多万元

对于阿隆父母的起诉

按摩店负责人和同事

都进行了辩驳

按摩店经营者

认为

,其按摩店在服务过程中

未有过错

,且在阿隆发生呼吸心跳骤停时

积极施救

,因此阿隆父母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没有依据。

阿隆的同事们辩称

,在聚餐过程中,阿隆单独一人喝了6瓶啤酒,其余人

未对其进行劝酒、灌酒

等行为,且在酒后是阿隆

主动提出要去按摩

,因此聚餐与阿隆突发呼吸心跳骤停不存在因果联系,他们对阿隆聚餐后突发心脏骤停以及后期死亡均不存在过错。因此,阿隆父母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及主张的损失金额均无事实法律依据。

此外

在阿隆住院期间

阿隆的同事们除了

垫付了医药费

还共同向阿隆家属

资助了慰问金

那么在法院看来

一起喝酒的同事以及按摩店

是否要担责呢?

法院最终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阿隆与同事彼此之间对各自的身体、经济状况相互了解熟悉,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众人合意前去吃饭喝酒,

本是人之常事,也是人际之间友好的表现

,并不为法律所禁止或规范。

根据查明的事实,

可以排除当事人之间有故意酗酒或多人对其中某人进行灌酒的情况

,故而无法认定各被告应对阿隆在酒后的身体情况尽到更进一步的注意义务

按摩理疗的行为,在人们的生活中也是经常发生,也不为法律或行政法规所禁止,

且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按摩行为对阿隆的身体产生了损害

因此,法院一审驳回了,阿隆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

对此

网友也发表了看法

那么

像这种醉酒死亡的情况

同事跟朋友

究竟有没有关系呢?

在有许多案例中

同事和相关单位

都承担了责任

酒后在渔港落海溺亡

2018年7月的一天,“80后”男子叶某与朋友魏某等人到厦门高崎闽台中心渔港(以下简称高崎渔港)对面的一餐馆用餐。酒后大家离开后,

叶某独自走到渔港“游艇专用停泊区”的标牌附近,不慎落海

。第二天警方发现时,他

已经溺水身亡

魏某等人向叶某家属赔偿27万余元

,且在叶某家属将渔港方告上法院后,法院判决避风港管理处以及中心渔港公司赔偿叶某父母丧葬费等合计

71万余元

图片来源网络,图文无关

酒后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身亡

2019年3月25日晚,黄某曾某洪某郭某王某等人聚集在郑某家中饮酒吃饭。饭局散后,黄某当晚酒后驾车,回家途中超速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身亡。

同安法院酌定黄某对自身死亡承担86%的责任;郑某对黄某死亡承担10%的责任,赔偿原告159221.85元;曾某、洪某、郭某、王某对黄某死亡各承担1%的责任,各赔偿原告17322.19元。

图片来源网络,图文无关

与11个朋友喝酒后死亡

2019年23岁的丁某晋江市陈埭镇西坂村人。11月4日晚,丁某与许某张某、王某等11位朋友一起,前往晋江某火锅店聚餐,边喝酒边聊天,直至11月5日凌晨。

令人没想到的是,就在聚会即将结束时,丁某突感身体不适,后抢救无效,不幸死亡。与丁某一起吃饭喝酒的11名当事人主动提出

“愿意出于人道主义,给予丁某的家人一点‘慰问金’”,共计7万元!

图片来源网络,图文无关

厦门男子酒后意外死亡

在朋友家中喝完酒后,厦门男子陈某骑着摩托车准备去上夜班,没想到途中撞到路沿石,当场死亡!近日,陈某的家属,把当晚一起喝酒的另外2人告上了法庭,

要求他们赔偿各项损失147万多元。

饮酒致死!同桌酒友全部被判赔偿

2014年年底,柘荣一名男子小张与三名同事在KTV里喝酒时就喝大了,小张在回到宿舍后胸口疼痛,送医前不治身亡。经过医生检查,小张死前饮酒过量,系心源性猝死。近日,经过柘荣法院的调解,

当天与小张共同唱歌饮酒的同伴李某、宋某、陈某等三人同意各支付15000元赔偿小张的家属。

图片来源网络,图文无关

而究竟什么看情况

同饮酒人

需承担法律责任呢?

一起来看一下吧

因饮酒诱发酒友疾病、伤残甚至死亡

。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劝酒诱发疾病的,劝酒者无需承担过错责任,但根据公平责任原则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即劝酒者无论是否知道对方不能喝酒,都应承担责任,只不过前者须承担较大责任。

强迫性劝酒

。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言语要挟、刺激对方、强迫灌酒等,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劝酒者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酒友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共同饮酒人未加以劝阻

。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情况下,一旦发生损害结果,同饮人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醉酒人不听劝阻,同饮人则可以减轻或免责。

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

。如果醉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此时同饮者负有一定监护义务,如果同饮者没有将醉酒者送到医院或让其到达有人照顾的场所(如家中),此时如果发生意外,则同饮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除此之外

大家一定要量力而行

切忌过度饮酒

毕竟身体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