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老人为治心脏病断食诵经4天后死亡,家属索赔41万,法院判了
“廉颇老矣,尚能饭否?”人的一生势必需要经历幼年至老年,从年轻力壮到垂垂老矣,身体素质自然也大不如前,出现一些疾病也并非罕见。
而年过六旬的何大爷就是这样,在上了年纪后,他在医院检查出身患心脏病。为了医治好自己,何大爷听信同村李某的话,在其家中以断食诵经是方式想要消灾祛病,不料4天后因身体虚弱而倒地不起,不幸去世。
在此之后,何大爷的家属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各项损失赔偿41万元,对此,法院将如何判定呢?
何大爷出生于某村一普通家庭,经人介绍和同村的高奶奶结为夫妻。二人在婚后相守相伴,共同抚育了一双儿女长大成人。见孩子们都各自成家,有了自己的人生,何大爷也步入老年,身体上总是出现大大小小说毛病。
一开始,为了省钱,何大爷不愿意前往医院检查,之后再高女士的劝说下才收拾好东西前去挂号等待。然而,这一查却发现何大爷患上了心脏病。对于老一辈来说,凡是和身体内部部位有关的,尤其肝脏之类的出现了问题,那必然有极大的疾病。想到自己现在身带重病,何大爷顿时眉头皱起,内心苦闷。
从医院回来后何大爷便每日魂不守舍,精神恍惚。见此高奶奶也是心急如焚,不断打听治疗心脏病的好办法。一次偶然,高奶奶通过邻居雷某的介绍,得知就在离家不远有一佛教道场,是由李某开办的,听出其功法了得,不少人都慕名前去治疗疾病。
得知消息后,何大爷心中升起希望,他和高奶奶一同前往雷某口中的道场所在地,只见里面空间空旷,环境清幽,确实有一种大隐于市,不问凡尘的感觉。道场内还有两人正在闭眼打坐,似乎已经在此地待了许久。
再见到李某后,何大爷迫不及待地询问自己的疾病可否救治,只见李某上下打量了他几眼,随后站起身围着何大爷绕了一圈后,这才重新坐下,语气平静道:“你这病自然能够治好,但是需要断食诵经,才能够消灾祛病。”
见李某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何大爷忙不迭的点头,当晚便做出决定留宿在李某的道场中,让高奶奶独自回家休息。
见何大爷决意留下,李某表示道场会免费为绝症之人提供食宿,随后拿出一纸一笔,让何大爷自己写上:我自愿来此地从事念佛断食的治疗方法,待病好后需要弘扬佛法,若失去生命,便是前往极乐世界。此为我个人行为,与他人无关。
听到这些说法,何大爷有些犹豫,就在他想向李某商量时,李某却表明这是每个前来道场的人都需要填写的内容,如果不写就不能来到道场治疗。
想到来时见到场内还有他人存在,看起来身体无碍,何大爷的心稍稍松了些,他略微思考一番,最终还是抵不住疾病痊愈的诱惑,按照李某的要求写了这几句话。
此后,何大爷和高奶奶辞别,并向对方表示自己一定会治好身体平安回去。目送老伴的身影逐渐消失后,何大爷便开始了自己诵经断食的生活。
然而,凭借念佛经和轻食生活本对治疗心脏病本就没有科学的依据,何大爷自身上了年纪,身体虚弱,在断食不过两天,便感到头昏脑涨,站起时身体摇摇晃晃,使不上力气。
但是李某也没有明确说明自己需要这样持续多久,何大爷想到自己身上的疾病,虽然感到强烈不适,但还是选择咬牙坚持下去。就在案发当天,何大爷照例紧闭双眼诵念经书时,突然心脏骤然跳动,他的意识却因能量严重不足而恍恍惚惚,难以做出反应。不过十几秒,何大爷脸色发青,双手紧紧捂住胸口。
这时的李某也注意到何大爷的异常,就在他给高奶奶打完电话,不等对方赶来,何大爷便已经停止了呼吸,后经检测其死因为身体过于虚弱导致的心脏病突发。
面对高奶奶的控诉以及赔偿的要求,李某拿出何大爷曾经签下的“免责协议”,表示自己并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责任。
本案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李某没有医生执照,却为何大爷医治心脏病提出要求,是否触犯“非法行医罪”。虽然其免费为绝症病人提供食宿,但这并不影响改罪名的成立。然而,李某仅告知何大爷需要诵经断食,而对其具体要求却未明确表明,比起治疗方法,其提议更像宗教性的抚慰,不应当视为非法行医。
但是何大爷的死亡场所为李某的道场,其发生区域为李某所管理。同时,李某明知何大爷上了年纪又身患心脏病,仍然坚持他采用断食上方式求得治疗,并在此过程中不加阻止,其行为和何大爷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视为李某侵权行为成立。
虽然在此之前何大爷主动写了“免责协议”,但是其性质属于附条件的遗嘱,也就是说若想在道场看病,就必须同意其条件,不写自愿免除他人责任就无法继续看病,在这种情况下,其性质应归于无效。
但悲剧是发生也不是李某个人的责任,虽然其提出断食的救治方式,但并没有强迫何大爷的行为。何大爷作为有自我辨析能力的成年人,自愿采取此方式治病,并在身体不适时仍然坚持,以致其虚弱突发心脏病,也需要担负一定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处李某承担60%的责任,赔偿何大爷家属27万元。
“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不生病?”诚然,病痛的阴影从未脱离笼罩,但是预防疾病、救治疾病时,我们依旧需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不轻信他人的一言之词。
(《回顾北京老人为治心脏病断食诵经4天后死亡,家属索赔41万,判了》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