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浙江男子酒后与情人发生关系猝死,家属索赔59万,法院判了
“食色,性也。”享受形形色色的美食,喜欢美丽的容颜,这都是人的天性。人产生欲望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又有句话说:“懂节制,方得长久。”任何事情都得有个度,人也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欲望,一味放纵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损失。甚至是威胁到生命......浙江杭州的小徐显然就不懂这个道理,明知自己身体不好仍沉迷烟酒色,结果导致了英年早逝。
而随着他的意外去世,还给女友以及酒店、公司惹来了麻烦——案件:浙江男子酒后与情人发生关系猝死,家属索赔60万,法院判了
事情经过
小徐时年24岁,在杭州一家音乐餐厅当前台经理。2019年6月27日晚,小徐照常在餐厅上班,恰好碰上一名客户生日宴。顾客就是上帝,推脱不了顾客的盛情邀请,小徐也加入其中喝了不少的酒。等到凌晨2时许散场的时候,他已经有些醉意了,但就算是这样。小徐也没忘记赴女友小高的约,前往附近一宾馆开房,并与女友发生了关系。没成想,这一下就出了问题。
凌晨5时55分许,小徐的身体开始有些不舒服,呼吸急促、随即倒地昏迷了过去。小高连忙给他喷了治疗哮喘的喷雾,又给他喂了水、擦了脸,可是小徐还是不见好转。担心男友出问题,小高给餐厅负责人以及小徐的室友打了电话,并在宾馆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拨打了120。可惜已是回天乏力,小徐送医后抢救无效,最终宣布死亡。小徐的父母难以接受,得知后报了警。
但警方进行仔细调查后,排除了他杀,认定小徐的死亡就是自身问题。小徐的身体一直不好,他的母亲有哮喘史,他又有饮酒抽烟史。一次在姨奶奶家,小徐就曾饮酒后出现胸闷、气短、大汗、昏迷等情况,送往医院急救诊断出支气管哮喘。按理说,既然患病,那就应该好好保养自己的身体。可是小徐自恃年轻,对病情并不是很在意,抽烟饮酒照旧。是个十足的瘾君子,抽烟已有八年,每天二十支。
间断饮酒,一个星期至少500ML,这使得他的病情越发严重。事发前两个月,他因哮喘住院,治疗哮喘药物更是从未间断。不仅如此,在抽烟喝酒之外,他在x生活这类激烈运动上也毫无节制。2019年6月24日,与女友前往宾馆开房,不过三天再次开房。这样的频率对正常人来说当然没什么,可他身体不好。这就很有问题了,最终他的身体不堪重负,在劳累等诱发因素作用下因哮喘突发猝死。
父母索赔
既然不是外因导致的死亡,那么自然没办法立案。然而小徐的父母大概是太过悲痛,难以接受,悲痛之余将错怪在了小高、餐厅、宾馆身上。一气之下将三方全部告上法院,索赔59.8万余元,理由是:宾馆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小高和餐厅没有尽到救助义务。小徐父母认为,儿子的死是长时间工作、劳累过度造成的,餐厅明知道他患有哮喘。不适合饮酒,不适合劳累,依然同意他劳动。
小高明知道他患有哮喘,不仅不劝阻他饮酒,还在他饮酒之后发生关系。当小徐出现身体不适之后,他们又没有立即送医,这才导致了小徐的死亡。所以三方都具有过错,是他们的过错行为导致了小徐的死亡,他们应当为小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总而言之,因为小徐的死,他的父母恨上了宾馆、餐馆以及小高。那么小徐父母的起诉,有法律依据吗?法院最后又做出了怎样的判决呢?
法院判决
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有过错行为,自然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是宾馆、餐馆、小高在这件事并没有过错。首先,小徐前往餐厅工作,是他自主选择且父母知情的。工种及强度也不属于法律禁止的场所及强度,其次,病发不是在上班场所、上班时间、员工宿舍。
餐馆在得知他突发情况后,积极救助,还帮忙垫付了抢救费用。无论从道德层面,还是从法律层面,都尽到了救助义务。小高与小徐是恋爱关系,开房也是正常情侣行为,她在男友病发后立即给药、喂水、擦脸、求助、拨打120。从整个过程来看,她在自身能力范围内,也是尽到了救助义务的。至于宾馆更是扯不上关系,小徐身亡是因为哮喘,又不是宾馆的设施等导致的。
三方都没有问题,反倒是小徐与父母,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前两个月、半个月住院、服药,已经说明他的身体很不好了,此时应该做的是好好休息、健康作息。但小徐却放任自己抽烟、喝酒,父母的监管力度也不够,同样存在过错。小徐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所以法院两次审理均驳回了小徐父母的起诉、上诉。宾馆、餐馆、小高无责,无需赔偿。